第九百七十九章 赛博精神病竟是我自己

    第九百七十九章 赛博精神病竟是我自己 (第2/3页)

休闲时间?你是指拿着枪在一夜之间绕歌舞伎区一圈,挑了虎爪帮三间场子,这他妈是休闲?”

    “确实挺休闲的。”

    “V,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在夜之城混,你不能把这些混帮派的得罪太死。”

    “除非我把他们都打趴下。好了别废话了,我已经到丽兹酒吧了。”

    这次行动的金主妹妹叫艾芙琳·帕克,她约我在丽兹酒吧见面,那是莫克斯帮的地盘——一群孤苦伶仃的妹子建立起来的帮派,靠着恨劲儿让别人不敢招惹,平时还算安分。

    夜之城本地那么多帮派里,莫克斯帮算是最人畜无害了。

    酒吧前门看守的妹妹衣着潇洒不羁,那露脐装都开衩到南半球了。油乎乎的仿生皮肤上满是刺青,让人很难不在意。头发和唇彩都是艳紫色——我喜欢这种朋克。

    “哟,我们还没开门呢。晚点儿来吧。”

    “我来找人。”

    “那也请晚点儿来。”

    “艾芙琳·帕克,你们认识吗?”

    “她不在。”

    我讨厌没效率的工作。

    眼看距离酒吧开张只剩下七个小时,我决定再去周边做做任务——哦,杰克,希望你能聪明地找个地方眯一觉。

    正巧一个路口开外就有一起突发犯罪活动,开车过去很快就到。

    坐在车里,眼看着是几个虎爪帮的混子在抢劫商铺,店铺老板的尸体趴伏在柜台上,上半身露在外面,血不断滴下来,在地上洼成一滩。看来我来晚了一点。

    入侵协议,上传魔偶,上传快速破解——听起来很繁琐,实际上不过五秒钟的事情,店铺里那四个混混全都因为电磁短路昏迷了过去。这会儿我还坐在车里呢。

    从储物柜里摸出一把新星左轮——突然又想起这玩意被酒保吐槽过。

    真是烦恼,我不是那种对枪很狂热的军火达人,我个人评价一把枪的标准无非是好不好用,以及是否可以喷涂漂亮的印花。

    新星陪了我相当旧,我还在枪柄上贴了爱心贴纸呢,不过它被人吐槽了。

    事先说明,枪这东西不会因为被人骂两句就卡壳——顶多是机魂震怒——不过配枪也的确能显示出一个人的品味来。

    或许我应该换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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