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

    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 (第2/3页)

有床褥,他可不想睡在地上,来的路上他瞧见兰若寺周围的藤蔓生长得格外旺盛,便想去斩些藤条,拉回去编个吊床,将就一晚上。

    顺便,也砍些柴火回来,虽然禅房都是木质结构,但是总不能拆了屋子来取暖吧。

    不知道是岳斯选的时机巧妙,还是估计这个时候出门,另外一个院子里禅房的住客也回来了。

    只见对方身材高大,头发在头顶挽成一个道士的发髻,眉毛是对浓厚的剑眉,脸上留着络腮胡须,背后背着剑匣,腰间挂着弓弩箭矢,右手里提着两只死兔子,左手拎着一坛子酒水。

    站在那里,浑身散发着一股煞气,却又带着一股阳刚正直的气场,这是修行有成的表现。

    岳斯瞧得分明,这位虽然人到中年,并且不注意自己的外形外貌,但是底子非常好,刮去胡须换身衣服,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位行走江湖的英俊少侠,一含情的回眸便能迷倒万千少女的那种。

    “敢问?”岳斯略微拱手问道。

    “燕赤霞!”那燕赤霞也在打量着岳斯,报上姓名之后对岳斯厉声说到:“你这书生,这兰若寺凶险的地方不是你这种人能来得地方,趁现在天色未晚,赶紧离开这里,不然的话,别说我没提醒你,小心遇到什么不该遇见的东西,轻则重病一场,重则死无葬身之地。”

    岳斯抬头望望天,不是在看天色,而是表示自己的无语。

    “这是哪个版本的燕赤霞,一见赤霞误终身?”

    提起自己手中的剑,向燕赤霞展示了一下,岳斯说到:“看好了,我也是江湖人,我也是有剑的,我的武功也是很高的。这兰若寺反正不要钱,住上一晚又算什么?”

    “不知所谓……算了,如果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大声叫救命,如果我没喝醉的话,会救你一命的。”燕赤霞打量着岳斯,虽然第一眼自己把对方看成了文弱书生,但是却又瞧不出岳斯的武功深浅来,便就这样了,趁天色未晚,他要借助天光收拾好这两只兔子,烤来下酒当晚餐。

    岳斯提着剑,走进了兰若寺周围的森林中,看起来藤蔓茂盛,但是真的要找合适藤蔓的时候,反而这不行那也不行,好半天才收集了差不多足够的藤条,期间岳斯还要打柴。

    并且,看到了燕赤霞打的那两只肥兔子,岳斯觉得自己也应该打些猎物当宵夜,光有青菜是不行的,只是之前燕赤霞在森林里扫荡了一波,自己打了两只兔子,反倒把其他的野物给惊走了,找了半天岳斯一无所获,眼看天色见晚,便一手拽着成捆的藤条,一手扛着一捆新打的木柴,就要向着兰若寺的方向回去。

    将走未走的时候,只听得从不远处传来“救命啊!”的呼救声,还是白天时候暂时分别的宁采臣,与那求救声夹杂在一起的,还有狼嚎声。

    ……

    宁采臣一手举着火把,照亮前边的路,一边没了命地狂奔,躲避着身后野狼的猎杀,好巧不巧地,前进的方向正好是兰若寺的位置。

    他白日里淋了雨,大半天的时间水米未进,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身上哪里来的力气,被野狼一追,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让他爆发了一波,短时间内竟然没被那野狼追上。

    只是,在宁采臣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蹿出三条野狼来,呲牙咧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嘶吼,堵住他的去处,让他逃无可逃,最终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这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而是那几头野狼目的就不是猎杀宁采臣,而是将他驱赶向其他野狼设下埋伏的位置,那一声声不必要的狼嚎就是传递信息用的,在此期间它们也要尽可能地消耗宁采臣的体力。

    在自然界中,体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强,狩猎者要狩猎体型比自己庞大的生物,通常要结伴行动,而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站起来的高度看起来就吓人,三四厘米的长度,放在别的地方不显眼,但是一搁到身高上却很是很明显的。

    并且人的手掌结构,特别适合抓握东西,使用工具,其中就包括武器。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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