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被逼“跳坑”

    第二百九十四章 被逼“跳坑” (第3/3页)

看到这,小宝心里已经完全认定这个黑管家就是来“挖坑”的,你不跳,他就到处宣扬三顺镖局名不符实,把三顺搞臭。

    你若跳了他的坑,以他那苛刻的条件,十有八九不但完不成任务,赔偿人家巨额损失,还要损害名声。

    总之,三顺镖局无论跳不跳坑,都是往绝路上走。

    想逼着三顺镖局破产的,目前知道的只有常丰镖局、也就是陆川嫂子说的什么孔普高家。

    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尚未可知,但是眼前的局面不能让他们这么毁坏下去。

    小宝开始琢磨起镖单来。

    客商跟镖局签订的合约叫镖票。镖局要保护运输的货物,叫做“镖码”。

    镖票上除了对镖码的名称、价值进行注明之外,还有一个“附加页”,叫做镖单。

    镖单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单,上面写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镖单”中的费用就是镖局该承担的金钱责任。

    对于运输服务费,按规定是“每送银千两,得利四两五钱”,也就是余超毅看中的四千五百两运输费用。

    因为以往运送的货物没有这么娇贵,无需保价,有也不是很高,三顺镖局在这一项上的收入极少,基本是赚的运输费。

    要是换在京都……京都的镖局还真是赚保费的,因为京都以及畿县的路况好,治安也不错,赚车马费真没几个子儿。

    其实瓷器这东西娇贵,但是改进一下包装方式,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如果真要“挖坑”,那么应该是在这两点上下绊子:

    一、货不值钱,或是假货,或是偷梁换柱、回头栽赃;

    二、路上下杀手,截人截货,或者杀人越货。

    对于第一条,出镖前验好货,双方核定,签字画押,严防死守,应该能避免。

    关键是在第二条,路上遇到麻烦,这是最可能、也是最难避免的事情。

    眼下,人家把坑挖好了,你跳不跳都是大损失,能怎么办,这就是逼着你跳!

    那就跳吧,小宝决定用“镖单”先解决眼前的困局。

    这镖票跟你们签可以,别出门造谣我们三顺镖局名不符实,砸我们招牌,毁我们信誉。

    但是我得多赚点钱,不然这气顺不下来。

    不挖下你们一块肉,弥补不了我因被逼跳坑而受伤的幼小心灵。

    “那……那你这价值百万的货,保价多少?”小宝怯怯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