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话,道德的最高层次

    第292话,道德的最高层次 (第2/3页)

    仅仅因为她被犯罪分子偷拍,被犯罪分子发布了照片吗?

    真理并不在键盘上。

    公道不在圣母裱的外钕情结里!

    是谁把社会影响放到璐亦丝的不雅照里?

    又是谁!把青少年的网络健康,戴到璐亦丝的头上?

    卡尔没有按照演讲稿上的内容,而是说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对抗版本:

    “亲爱的记者朋友们,我是璐亦丝·安伯,我承认不雅照上的,是失去意识的我。

    但它是在未经我和经济公司同意,在令我失去意识后偷拍的!

    我和我的经济公司,在这些照片发出来之前,毫不知情!

    有人非法拍了这些照片,未经我本人和经济公司同意,在互联网上恶意传播,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我很遗憾。

    我衷心地,毫无保留地,表达我的谴责!

    希望这次事件能快点结束,我也能回归正常工作。

    从照片流出的第一天起,我的经纪公司一直在配合警方,感谢他们辛勤的工作,希望事件不再陷入失控。

    但我要在这着重声明!

    不雅照流出,伤害一个艺人,社会影响本就不是被害人该负责的!

    第一,我本人不是故意摆拍,而是被下料偷拍,完全不知情。

    第二,发布照片的人,怀着主观恶意,不可姑息,我们应该谴责的,是犯罪者,不是受害者。

    第三,公众人物的确应该承担更多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责任,但不能因为其他人犯罪,就一面倒责怪被害艺人!

    难道责怪我,这个社会就会变好吗?

    不!

    会变得更糟!

    这是在对被害者提出更高要求!

    被害者有错论、被害者完美论,什么时候能不听这些苛责被害者的声音?

    我们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摸着良心问问――就算你不能在我险些遭受侵害时见义勇为,你起码不会不明真相去落井下石、妄加猜测、为了引关注博眼球吸流量就恶意扭曲事实,诋毁当事人!

    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也许你觉得在网络上说说闲话,没有成本,不触犯法律,但你不能将法律入刑标准,当做你的道德底线!

    道德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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