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0战略物资-硝石

    1690战略物资-硝石 (第3/3页)

 硝石,在清末的时候,被称为洋硝,给人感觉好像中国没有出产硝石一样。

    而实际情况是,中国最为火药的发明者,就算硝石奇缺,但绝对不会稀少。

    在17世纪前,中国就是国际贸易中硝石的主要供应商。

    中国对外输出硝石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为外国经由中国王朝赏赐或允准获得采买硝石的资格。

    由于硝石短缺,明朝时朝鲜曾多次派遣使臣来中国求取硝石等火药武器,以供军队使用。

    明太祖将五十万斤硝与十万斤硫磺赐予高丽。

    万历年间朝鲜战争爆发,明神宗钦赐弓角、焰硝等军资援朝御倭,朝鲜获得每年采买焰硝三千斤的权利,并且遇特殊情况可请求另外加买。

    不过因为硝石在大明国内产量有限,官方层面的中外硝石贸易始终处于严格管制之下。

    明熹宗曾言:“硝黄中国长技,祖制严禁,不许阑出外夷。”

    可见,明廷当时也意识到硝石这种制备火药的重要原料的价值。

    二是通过非正规渠道的硝石走私,常隐匿于历史记录之外。

    中国硝石以官方准许的方式流通至国外的占比较少,更多是以走私的形式贩卖出国。

    黄中允《东溟先生文集》记载了朝鲜的违禁贸易,其走私硝石的数额达朝鲜准许从中国购入的二倍之多。

    日本对中国硝石依赖程度也很高,嘉靖年间的倭寇海盗与中日间硝磺的秘密流通存在密切联系,如五峰船主汪直在沿海打造海船,“置硝黄丝绵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

    硝石是中国输往日本的主要商品之一,走私者以前往其他地区运送物资、捕鱼、买卖、购粮等名目获取文引,实则是走私铅、硝等物资到日本。

    如朝鲜战争时期加藤清正获取硝石等军需用品的渠道主要有三条,华人海商从中国沿海走私,葡萄牙人从澳门输出,以及至朝鲜、交趾和吕宋等地收买。

    而当时,欧洲人也是中国硝石的重要收购商,为了鼓励中国军火走私至吕宋,西班牙殖民政府规定由中国输入马尼拉的生铁、硝石、铜炮等军需物资皆免税入口。

    而此时的欧洲,耗费巨大的硝石,除了少量能够从粪土中高成本提取外,就只能从遥远的东方运回。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硝石在欧洲都是一种奢侈品。

    欧洲国家自产硝石,通常只占需求量的两成不到。

    魏广德虽然不知道这些,但是当他把因为硝石缺少,倭国无法大量制备火药中看到机会,一个可以有效钳制其他国家的办法,那就是严格控制硝石。

    安南、朝鲜都走私中国硝石牟利,这说明什么?

    这玩意儿真的紧俏。

    “兵部务必知会各处关防,严格检查硝石流通,核定文书。

    此外,我也准备召集朝中有关衙门,对官矿以外的硝石矿严加控制,对硝石出口征收重税。”

    魏广德开口说道,“他们既然如此迫切需要,那么更高的价格,应该也能接受。

    这个价格,就是朝廷的关税收入。”

    魏广德倒是没有封锁硝石出口的打算,这东西从世界范围来看,应该是不缺的,否则也不会有“洋硝”进入中国。

    既然不缺,只是没有被发现,那么大明正好趁这个机会,狠狠赚上一波。

    “给水师下文,让他们全力收集南洋硝石矿洞的信息,我一会儿就让刘守有过来,锦衣卫也要做同样的事儿。

    之后,就是拿下这些硝石矿洞,至少要控制其产出,所有硝石只能售卖给水师,再由我们决定售卖方向。”

    见张科张嘴欲言,魏广德摆手继续说道:“此外,我会照会所有海商,让他们之后对于硝石的贸易,必须上报,此事就交给兵部统筹。”

    魏广德想到硝石民间也就是中医和烟花行业使用,其他用处不大。

    现阶段,硝石最大的作用还是在军事,所以交给兵部管理最好。

    而且,兵部管理大明的边防,确实也是管理硝石最重要的衙门。

    “流通文书,肯定是户部核发,兵部核准”

    魏广德继续说道。

    户部核发,自然是收税,就如盐引收取盐税,硝石的路引文书,自然也要交税,而且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