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东台一柱楼(二)

    第三十八章东台一柱楼(二) (第2/3页)

瓷给取出;等清理干净了,再用药棉沾着碘酒擦洗伤口周围,最后洒上白药,再给包扎上。

    要说赵新自己办的那个小公司,客户没谈几个,他自己倒是学了不少日常急救知识。

    伤口包扎好后,刘胜和王远方扶着鲁寿山躺下,又给他盖上了被子。赵新看了一下火炉中的火,加了几块木头。

    几个小时的讲述,如同把已经好了的伤疤再次揭开;血淋淋的过往,让这位三十多岁的汉子筋疲力尽。阿妙给鲁寿山喂了些水后,他这才慢慢睡着了。

    众人一见都这样了,也问不下去了,于是纷纷起身走出了帐篷。

    此时的赵新他们还不知道,“一柱楼诗案”最后的结局远不止鲁寿山描述的那些。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清廷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等九卿,会审“徐家大逆一案”。

    十一月,大学士阿桂、左侍郎和珅等九卿向乾隆议奏:徐述夔之子、孙、兄、弟、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者皆斩,十五岁以下及妻、妾、姊、妹、子之妻妾付给功臣家为奴,财产入官。

    十一月底,乾隆明发上谕,传示天下。

    此案一干人等处置如下:

    徐述夔作诗,徐怀祖刊刻流传,被认为“父子相继为逆”。虽然二人均已病故,但“仍照大逆凌迟律,挫碎其尸,枭首示众”。徐述夔已死15年,被剖棺割首悬于东台县城示众。

    徐怀祖死一年有余,挫碎其尸,枭首示众。

    徐食田、徐食书兄弟乃正犯之孙,斩首。

    徐家年十六岁以上者,斩首。

    徐家十五岁以下及一干女眷仆役,发配宁古塔为奴。

    徐家家产全部充公,一柱楼拆除。

    陆琰,身为布政使陶易幕僚而乱作批词与牌稿,颠倒是非,有心消弥重案,按照纵大逆罪,斩。抄没家产,妻妾子女没为旗奴。

    陶易,身为藩司大员,不亲加检阅逆书,详送督臣奏办,乃欲反坐控告之人,照故纵大逆罪,斩。抄没家产,妻妾子女没为旗奴。(陶易在受到乾隆的亲自审问后,被乾隆认定其“有心袒护,故纵大逆”,受了徐食田的贿赂,之后已经因病死在狱中。不过他还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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