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还有意外收获?(4K8)
第二百五十一章 还有意外收获?(4K8) (第1/3页)
虽然宰予把道理讲得很清楚,但大家心里都明白,放不放过叔孙辄,这不是从道理上说不说得通的问题,关键点依旧在于各方利益能否达成一致。
宰予的场面话只是给了公敛处父一个台阶下,至于他要不要顺坡下驴,还是得看站在他背后的孟孙何忌究竟是什么想法,而季孙斯与叔孙州仇又想如何处置阳虎的叛党。
众人中,最过无助的莫过于叔孙辄了。
他仰面长叹一声,只恨自己怎么会昏了头脑相信盟誓。
他干了一辈子的坏事,好不容易想按规矩来一次,结果就落了这么个下场。
早知道,刚才还不如把兄长一刀剁了呢。
这样的话,路上最起码还能有个人作伴。
公敛处父开口道:“我听说,有的罪行可以赦免,而有的罪行则不能赦免。现今,叔孙辄犯下谋逆的大罪,又妄图杀戮自己的兄长。
这就是犯了两重的死罪了。现在,他虽然遵守誓约,释放了叔孙子,但难道可以躲避谋逆的罪责吗!
《书》的《吕刑》一章中说过: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审判有罪之人,要上下比较其罪行,不要错乱供辞,不要采取已经废除的法律,应当认真察看案情遵循刑罚,并且要认真审核。
如果是犯了重罪,但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就将刑罚降低一等进行论罪。
如果犯的罪行较轻,但是情节恶劣的,则要从重论处的,必须用大刑来处罚。
现在,叔孙辄弑亲的情节较为和缓,而叛乱的罪行却极为恶劣。
即便两相抵消,还是应当受尽万刀而死。
您是孔夫子的高徒,熟知《诗》《书》《礼》《乐》之精髓。
既然如此,您又怎么能够舍弃《吕刑》的教导,单单以盟誓的誓辞为准呢?
这难道不是违背了礼法,抛却了穆王与吕侯立下的准则吗?”
宰予一听到这里,整个人都精神了。
奶奶的!
公敛处父!
你开大了是吧?
把《吕刑》都给搬出来了!
公敛处父这番话的极为尖锐,论点也十分明确,又把周穆王和吕侯扯出来做大旗。
这样的辩辞,就算换了孔门中的大部分弟子来,都得被公敛处父压制。
因为孔门弟子虽然都读诗书、习六艺,但因为孔子的施教因人而异,所以孔门学子的专长都有所不同。
像是公敛处父这样单独抛出《吕刑》设问的,恐怕孔门里面能够从容应答的,也就只有漆雕开这样专研《书》中奥义的偏才,抑或是长于政事一科的冉求、子路、高柴等人了。
但不凑巧的是,宰予偏偏也对《书》感兴趣。
而为了搞他的新周礼,宰予更是将诗书礼乐从头到尾都研究了一遍。
就这么一位天天琢磨着该在什么地方刨周礼命根子的人物,公敛处父拿《吕刑》来驳斥,显然是自讨苦吃。
宰予道:“您既然以《吕刑》来说明,那自然也应该知道,《吕刑》中还说了:
各种刑罚的轻重允许有些灵活性。刑罚时轻时重,相同或不相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审判案件不能只靠着巧言善辩,要能够做到善良公正,才能让判决准确无误。
应当怀着哀怜的心情判决诉讼案件,明白地检查刑书,互相斟酌,都要以公正为标准。
不论是当刑,抑或是当罚,都要详细查实。
要做到案件判定了,人们信服。如果改变判决,人们也信服。
现在,您要将死罪加在叔孙辄的身上,然而却不能使他信服,这难道符合施行刑罚的准则吗?
而他不服从刑罚的原因,正是因为先前公敛子你愿意同他进行盟誓,并以释放叔孙子为代价,以此来交换宽恕他的罪行。
许下了诺言,却不愿意兑现,这是有损于仁义的做法。
而对待谋逆这种大罪,未曾禀明国君、司寇与士师,便擅作主张给人定罪,还要独自处决罪犯,这又不符合使用刑罚的原则。
况且三桓世代执掌鲁国的大政,鲁国的百姓都以季氏、孟氏、叔孙氏为表率,如果三桓都不在乎盟誓的约束作用,那这种行为很快就会民间传递开来。
正所谓:上行下效,淫俗将成。败国乱人,实由兹起。
从前晋文公奉行节俭,衣食住行都奉行朴素,他赞赏能够安贫乐道的士人,因此文公的臣下都穿着母羊皮缝的裘,束着牛皮带来挂佩剑,头戴熟绢作的帽子。
每天从早到晚,穿着这身打扮进出晋国公宫,前来拜见文公的人数不胜数。
这是什么缘故呢?
这是因为上位者率先做出了表率,所以臣下们就纷纷效仿他的行为。
现在,如果您打算让三桓背叛盟誓,抛弃自己的誓言,不顾神灵的约束,去处死叔孙辄。
那么,我们又何必费尽心力去驱逐阳虎呢?
我恐怕再过不久,像是阳虎那样的违背誓言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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