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第2/3页)
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烤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小兔兔—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的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