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我的博客时代

    第36章:我的博客时代 (第3/3页)

“博客”的东西。

    决定选择这个媒介,林意要感谢前些日子的一件事,准确的说,是一位敢于用身体经历来写作的猛女。

    因为这件事,她所连载的媒介:博客,一下子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受众量一大,林意有信心通过一些操作吸引关注度。

    其实,早在这个时空的千禧年,博客就已经进入国内,可尽管文字、音频、视频分享功能相继落地,但一直反响平平,用户活跃与关注度,都只能是小众之地。

    直到这位猛女,以一己之力,给中文博客带来庞大的访问量。在林意看来,中文博客至少要给人家颁发一个类似“最佳传播大使”的奖项。

    猛女事件蓦然间,在这数九寒冬的寒风凛冽里,猛砸破冰,强势闯入国人的视野。而诸多高校,也相继开通校园博客,成为继校园BBS之后,校内共同爆料发声的炽热平台。

    原本,林意也是猛女事件中的一员吃瓜群众。虽然知道此瓜必爆,但再次吃瓜,依旧佩服这位猛女当事人现身说法的勇气。

    不过现在自己同样需要推动名声延展时,这种无差别面向网络受众、为后来控舆盲流围脖所借鉴的平台,就被纳入林意的视野。

    从吃瓜者变为媒介运用者,身份转变了。不过,见识过后世诸多所谓“危机公关”的手段,脑海里流淌着那么多音乐、影视和尚未印现的文字作品,林意有自信从这一刻开始,用双手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博客时代!

    于是。

    回到寝室后,在夜深人静、室友酣睡的子夜,林意打开笔记本,创建了一个新马甲。然后,将自己在洞窟酒吧的演唱视频上传到学校博客上。

    但这种事情,打死是不能说的,尤其是熟人之间,不然地球没有容身之处。

    所以,此刻,林意面向一众室友探究的眼神,困惑、迷茫、不知为何......种种情绪里,唯独没有“我就知道”。

    “老林,这个人,是你么?”

    室友刘晓夏将笔记本电脑拿到床头,怼在林意面前。

    另外四张脸,全是探索欲。

    林意挠挠头,“嗯哼”了一声道:“怎么到网上去了?”

    如果有奥斯卡小金人,不给自己都说不过去......某人心里暗戳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