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们这是包庇罪懂不懂?!
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们这是包庇罪懂不懂?! (第2/3页)
防卫权,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敢于担责,勇于判罚的法院太少了。
对于此类事件,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现成固定模板判罚。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缓期执行,外加民事赔偿。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记录,却已经留下。
和稀泥的判罚方式,试图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指的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随后。
秦牧向众人解释了一遍无限防卫权。
这个权力是每个公民都有的。
任何人都可以事实。
遇到犯罪的同时,并非当事人可以反击,即便是路人也可以见义勇为,拔刀相助。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某店有人在围殴一女子,导致重伤。
顿时勃然大怒。
当即掏枪。
将围攻的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就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
一码归一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必然不可能逃脱。
而无限防卫权也有几个构成要件。
首先。
针对的对象,必须要是暴力犯罪。
如果不是暴力犯罪,则不能实施以暴制暴的暴力反击。
其次。
暴力犯罪需要正在进行。
比如说张三在回家路上,在某店看到了一群男子在围殴一女子。
但赶到的时候。
围殴行为已经结束。
暴力犯罪的九人已经打够了,不打算再打了。
但张三义愤填膺,路见不平。
当即拔枪。
为女子复仇,将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行为也无法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第三,无限防卫权的针对对象,也必须要是暴力犯罪的实施人。
第四,无限防卫权还有一个主观条件,目的是防卫。
以上几条……
都是为了限制无限防卫权的过分实施。
因为这条权力,是刑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法外之权”。
平时杀人,是需要遭受严惩的。
但借助无限防卫权,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且不用负责。
“那……婚闹算不算暴力犯罪?”
新郎新娘咽了咽口水,眸子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听秦牧分析了这么久。
他们已经深深感受到了秦牧在这方面的专业,不由多了几分信任。
能否适用无限防卫权的关键……
也在于婚闹是否算是暴力犯罪。
“这点的话……就需要看己方律师的辩护了。”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
司法解释中。
对这类的暴力犯罪进行了明确解释,归类为三种。
一是行凶,二是杀人、抢劫、绑架,三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婚闹并不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
但只要能将婚闹的行为……
确定为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即可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当时的场面,能给我再描述一下吗?”
秦牧想了想,又询问道。
陈子石和彭松月对视了一眼。
连忙说道:“当时有摄像,拍摄下了视频。”
随后。
两人连忙喊来了摄像师,调取了相机里的视频。
递给了秦牧。
秦牧神情一亮,不由露出了喜色。
有视频的话,对打官司有着极大的帮助。
紧接着。
他端着相机,认真看了起来。
婚闹的视频长达二十分钟。
从众人进后院闹婚开始,众宾客就一直在起哄。
说各种荤段子。
而伴娘们则是满脸羞红,显然没见过这种阵仗。
再接着。
众人简单做了几个游戏。
忽然有人提议和伴娘们亲密互动,闹伴娘。
先是将伴娘抬起来,往天上抛,然后再接着。
惊的伴娘连连尖叫。
然后众人又挤在一团。
将伴郎伴娘包围了起来。
趁着混乱之际,一个又一个咸猪手出现了。
有摸腿的,有袭胸的。
伴娘们刚开始以为只是简单的身体碰撞,并没有太过在意。
可渐渐的……
越来越过火。
撕衣服的,摸敏感部位的人越来越多。
欢笑声,充斥在后院里。
好几个伴娘哭喊着说不玩了。
但上瘾了的众人却不管不顾,假装没有听到。
继续上手。
伴娘们试图反抗,但根本推攘不过。
吃了各种亏。
其中那个叫小兰的伴娘最为勇敢,数次上前,想要把其他伴娘救出来。
最后被重点针对。
其他伴娘是逃脱了,她被围在十几个人之中。
继续各种擦边违规的行为。
最终。
她掏出了随身的折叠刀,闭着眼睛胡乱外刺。
导致了一死三伤。
二十分钟后。
秦牧和张清源等人全程看完了视频,神色都有些不自然。
这群人……
的确是闹的非常过分。
完全是借婚闹之事,行流氓之实。
“秦……秦叔公,这个怎么样?能不能判定为暴力犯罪?”
彭松月格外紧张,连忙追问。
秦牧还没开口。
张清源三人却板着脸,冷哼道:“当然算!”
“这要是不算暴力犯罪的话,那算什么?放在我们那个年代,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要来抽他们!”
“就是,可惜流氓罪没了,不然这群人全都要枪毙!”
“我们以前的村子里也没有这种闹婚的啊,哪里还能上手上脚撕衣服的?”
“说的难听一点,那个人绝对是死有余辜!”
“……”
他们三人也看完了视频,显得非常气愤。
没看视频。
他们还想象不到事情有多恶劣。
看完视频,他们的血压都有所升高。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伴娘……
撕衣服摸腿,说是违法犯罪也不过分。
“严格来说,这可以判定为暴力犯罪。”
秦牧略微思考后,也跟着点了点头:“对方的行为非常恶劣,在公众场合猥亵妇女,已经构成了猥亵罪,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罪,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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