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结盟
第七章 结盟 (第1/3页)
尽管两位经纪人谁都没见到谱子也没听到唱,还完全不知道是一首什么样的歌,但两个艺人态度鲜明,一个有作品,另一个坚持要,于是,两人还是很快就代表各自的艺人,达成了一个简单粗糙的口头协议。
《短发》这首歌会给安小菁来唱。
安小菁和她的经纪人,要负责打通唱片公司的流程,保证把这首作品纳入到她的首张单曲发行计划。
不必谈钱,钱也好分成也罢,是唱片公司要操心的事情。
从徐正华唱歌开始算,前后也就一个来小时,事情就这么被飞快地确定下来。
当然,徐正华虽然对唱片圈子、对唱片公司的运作流程,都了解得不是太深入,但他依然不难想到,接下来,压力就在安小菁那边了。
对自己来说,她的弱势既是有利的优势,但同时,也是无奈的缺憾。
因为弱势,她要去撬动唱片公司的安排,就会变得有些困难。
她在选歌上,很难拥有真正的完全自主权。
当然,往乐观了去想,因为作品足够好,而一个新人也没什么可珍惜的,对于唱片公司来说,也很容易就会选择去搏一把。
大不了就是这个新人一败涂地呗。
没什么太值得可惜的。
总之,结盟达成。
双方在餐厅临分开的时候,庞永熙特意叮嘱:“你对交响乐有想法了,一定要给我打电话,或者去我们宿舍找我,我们多交流。”
“好。”
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了。
脑海里就放着一部随身听,只要一想起来,随时都有原声带可以在那里反复“播放”,有这种等级的清晰记忆在,对于一个钢琴系的专业人士来说,要把它的曲谱复制下来,简直不要太容易。
再按照管玉兰的要求,借一部小录音机,简单地把自己的原声演唱录下来,就算是完成了版权注册登记的所有要求。
当天下午就已经轻松搞定。
第二天上午,徐正华起了个大早,赶去版权局版权注册登记中心,跟管玉兰汇合,在她的带领下,顺利地把《短发》的版权注册上了。
保护期一年,一年后可以续费,再保一年。
两年之后,如果还需要继续,就要再重新注册一遍。
但徐正华觉得,后续的保护,自己大概率是用不上了。
一旦一首作品被公开出版发行,后续的事务,就是唱片公司的了。
作为到时候的版权拥有方,他们会比原作者还要在意版权的保护——音乐产品是一种特殊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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