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目的

    第十二章 目的 (第2/3页)

    “这可再好不过了。”费顿对此十分欢迎,点头道,“就算明天来凑热闹的全是穷鬼,1000文钱的山水画肯定还是卖得出去的。”

    “我的努力成果也未免太廉价了!”辉夜失声道。

    费顿解释定价原因:“我让瓦里玛制作的武器可以拿去杀人,永琳制作的药品可以拿去救人,潜在客户群是武林人士,我都不去计较你的绘画水平怎么样了,你认为武林人士里头有几个会真的欣赏你的作品?”

    “唔!”辉夜第一时间想到李寻欢,调查兴云庄核心人员时意外知晓这中年酒鬼的身份,知晓其曾经在科举道路上获得‘探花’之名,但她完全没从李寻欢身上感受到文艺气息,只记得其对女人的手的专业点评。

    “嘛,冲着你这张百分百迎合武林国男性喜好的脸蛋,估计1000两银子都能卖出去。”亲近这个等级的美女的机会,1000两银子不算贵,林仙儿当日所戴的有毒手套,就不是区区1000两银子能买下来的,“但如此一来,能买下你的作品的人都是大门派大家族的公子哥儿,而如果定价是1000文钱的话,我反而可以替你观察一下谁是真的觉得你的作品还不错的。”

    “……1000文钱就1000文钱吧。”比起浅薄的虚荣心,辉夜更希望自己的作品落入到合适的人手中。

    永琳斟了杯热茶,递给从外头回来的费顿:“既然刚好谈起明天要售卖的商品,我想问一句,你售卖武器是何用意?”

    她之所以选择售卖药品,可不是抱着悬壶济世的崇高理念,单纯只是想确认自己所炼制的药品对异世界人有没有效果。

    “嗯~不是很明显吗?”费顿接过杯子,只有终日做贼、没有终日防贼的道理,已经懒得去猜茶水里有没有加药了,反正就算加了也大概率对他如今的身体无效,“我参考了武林国数百年前的事迹,打算让这群武林人士为了夺宝而展开厮杀。”

    辉夜忍不住插嘴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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