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审着审着,多了一项罪名?
第140章 审着审着,多了一项罪名? (第1/3页)
周超群深吸一口气,稍微缓解了一下紧张的情绪,缓缓开口道:“我方当事人对公诉人的指控供认不讳,承认犯下敲诈勒索罪。”
“但还请合议庭知悉,我方当事人是从犯,他完全是受到了一号被告人的怂恿和蛊惑,才会误入歧途,整个犯罪思路也是一号被告人制定。”
“而且在犯罪行为中,我方当事人起到的作用较小,仅仅是作为‘引子’,具体的敲诈勒索行为,完全是由一号被告人实施。”
“考虑到我方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较低、作用较小、存在感弱的情况,我认为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周超群逐渐进入状态,找到了自信。
“除此之外,在警方的审讯中,也是我方当事人率先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了当时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情况,应当认定为具有坦白情节,甚至具有一定的自首成分。”
“我方当事人愿意尽一切所能,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赔偿被害者的损失。”
“综上,请求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说完,周超群缓缓落座。
心态颇为放松。
相较而言,刘明亮的情况要比王朋好很多。
给他辩护也会更容易一点。
周超群还是颇有信心的。
他话音刚落,公诉人还没说话,张伟便率先开口了:“二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称其当事人为从犯,我不认可这种说法,还请举证。”
周超群早有准备,立刻举起一份证据,说道:“这份证据,是两名被告人的威信聊天截图,时间是今年1月X日。”
“从聊天中可以看到,一号被告人说‘今晚行动,争取来个开门红’,三分钟后,我方当事人回复‘好的’。”
“而根据警方的调查可以得知,当天正是两人首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日期!”
“通过这份聊天,我有理由相信,在该次犯罪行为中,一号被告人起到了主导作用。”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另外几份聊天截图,从两人的多次谈话中都能看得出来,一号被告人明显处于主导、强势地位!”
周超群将提前准备的几份证据提交给合议庭,继续说道:
“另外,两人的分成比例也足以说明一些东西。”
“对于非法所得,我方当事人占四成,而一号被告人占六成。”
张伟微微皱眉。
这些情况确实对王朋颇为不利。
不过就这些东西,可难不倒他。
“我认可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但并不认可其关联性。”
“而且这份证据的证明力度不够,单从几段简单的聊天,并不足以说明什么。”
“至于分成比例问题,与主犯从犯的定位没有直接关系。”
张伟一番轻描澹写,把便轻松推翻了周超群的主张。
后者眉头微皱,立刻起身辩驳。
于是……
法庭辩论双方,变成了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公诉人都空出来了。
沉天赐也乐得清闲,稳坐钓鱼台,坐山观虎斗。
张伟和周超群都竭力想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是从犯,对方当事人是主犯。
并且都列举了一些证据。
但问题就在于,两人的证据都不算直接证据,无法强有力的证明自己的观点。
王朋和刘明亮最重要的一次谈话,也就是明确敲诈勒索具体方式方法的那次,是在饭桌上进行的,没有聊天记录,也没有录音录像。
两名被告人各执一词,都坚持声称是对方率先提出想法的,也是对方怂恿和蛊惑的。
他们都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毕竟主犯和从犯的判刑,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两个辩护人自然也是以此为主要的辩护思路。
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辩论了大半个小时,眼瞅着都十二点了,也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虽然在整个辩论过程中,张伟始终占据着上风。
但这种优势远远无法达到转化为胜势的程度。
毕竟缺少强有力的证据。
最终,法官陈忠汉无奈的敲下法槌,宣布暂时休庭一小时。
中午一点,重新开庭。
随后便跟陪审员退出了审判庭。
“刘明亮,你踏马背刺老子是吧?你给我等着!”
“我怕你不成!要不是你个狗日的,我也不至于上法庭,进监狱!”
王朋和刘明亮吵吵起来。
很快便被法警押下去了。
在休庭期间,他们将会被暂时关押在法院的羁押室。
姜白笑呵呵的摇了摇头,背着手,大摇大摆的走出审判庭。
在法院旁边的餐馆里,开心的炫了三大碗白米饭……
法院羁押室内。
“刘先生,我再问你一遍,你确定通过代驾设置陷阱来讹钱这个想法,最初是王朋提出的?”
周超群盯着刘明亮沉声问道。
“我发四!”刘明亮重重点头,咬牙道:“你是不知道,王朋那家伙满嘴跑火车,没一句真话!”
“而且从小就小偷小摸,劣迹斑斑,要不是受到他的怂恿,我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副田地!”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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