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揣怀里的雷,炸了!
第277章 揣怀里的雷,炸了! (第1/3页)
虽然罗大状提议以不变应万变,但这显然并不是姜白的性格。
他更喜欢主动出击。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直接让你的对手手忙脚乱无暇自顾,不就能减少很多麻烦?
本着这样的心态,姜白专门向罗大状请教了下《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专门针对律师的法律法规。
“你小子,一看就没憋什么好屁,说吧,想干什么。”
罗大状指着姜白打趣道。
姜白嘿嘿一笑:“坐以待毙多被动啊,我是这么想的,庞大海那种人,不太可能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肯定有些违规违法的操作。”
“你说他都给我挖坑了,我还跟他客气啥。”
“所以你准备调查庞大海?”罗大状表情有些错愕。
姜白点头:“没错,试试看呗,我相信不会没有收获的。”
“行,那我祝你顺利。”
罗大状深深的看了姜白一眼。
愈发觉得面前这个年轻人有点深不可测的味道了。
在此前的好几个桉子里,他就曾莫名其妙掌握了对手不少证据,这次也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蓉城可不比龙城和榆县,这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姜白在这里别说根基了,基本上可以说两眼一抹黑,他凭什么能调查清楚庞大海的违规违法操作呢?
要知道,庞大海这个讼棍,在蓉城不知道多少人恨他恨的牙痒痒,如果扳倒他那么容易,这人早就在蓉城混不下去了。
所以……
姜白的底气和自信,究竟来源于何处?
这个问题,罗大状着实想不明白。
不过他也没追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问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后,姜白在酒店门口跟罗大状分开,走进旁边的某鱼网咖,开了个包间。
然后就开始“噼里啪啦”的操作起来。
中级黑客技能再次发光发热。
姜白开始调查。
庞大海所在的律所很容易就能查出来,名叫“希天律师事务所”,不过让姜白意外的是,这竟然是一家私人律所。
这也是除了罗大状的精英律所之外,姜白见到的第二个私人律所。
私人律所和合伙律所还是有挺大差别的。
首先是组织形式不同。
私人律所只需一人即可,而合伙律所采用的是合伙协议,需要三个以上合伙人。
其次是对设立人的要求不同。
私人律所要求五年执业经验,而合伙律所只需要三年执业经验。
最后是承担责任不同。
私人律所设立人对律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合伙律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律所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通俗的讲,私人律所除了设立人之外,其他律师都只能是打工仔,而合伙律所却有多名合伙人,相当于某种意义上的老板或者股东性质。
这样的区别就决定了,有本事有经验的律师,几乎不太可能会选择一家私人律所加入,因为你进去了永远都是个打工仔,但如果加入合伙律所的话,完全有机会担任合伙人。
比如张伟、杜彦森、陈梦喆等律师,有能力,有经验,有口碑,在各自的律所都是高级合伙人。
私人律所要收人,多半也只能招到一些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证的菜鸟,想招到张伟这种级别的,基本没可能。
当然了,有底气开设私人律所的,基本上都是行业大牛,有信心独自挑起大梁。
就比如罗大状。
其他律师出去推销自己,首先会说自己是xx律所的,靠律所的名声带动自己。
而罗大状,只需报自己的名号就足矣。
用他的话来说,牛羊才成群结队,勐兽总是独行。
看到庞大海居然也开了一家私人律所,姜白还挺意外的。
不过他可不会仅仅因为这个,就觉得庞大海的个人能力足以跟罗大状相提并论。
按照姜白的猜测,庞大海这么做无非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他“独特”的办桉方法和诉讼策略,跟其他律师背道而驰,名声也不好,所以没有律所要他。
第二种可能,庞大海为了更好的服务某些特殊客户,特意自立门户,以他讼棍之名,倒也不会缺了桉子。
具体是什么情况,姜白不知道,他也不关心。
他只想好好的查一查这个希天律所,看看有没有存在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噼里啪啦!”
包间内,清脆的键盘声不绝于耳。
姜白先查了一下希天律所的各种资质以及税务情况。
结果一切正常。
以庞大海的谨慎,也不太可能在这种地方轻易露出马脚。
姜白没有失望,继续深入挖掘。
终于,在忙碌了近半个小时之后,有收获了!
姜白查到,庞大海是一家名为“恒天建投”的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股人!
这本身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就在于,庞大海是律所的执业律师啊。
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八种定行为,一旦律所触犯,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这八种行为里面的第三种,便是“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包括:
(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
(二)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
庞大海担任恒天建投的法人代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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