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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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第1/3页)

    「什么?银监局调查组的人已经强行开始调查了?」

    「你个废物!连半小时都没拖住!废物!」

    范海天怒骂一通,随后气冲冲的挂断电话,坐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

    孟宇坐在床上,也是心乱如麻,正捧着手机在上网搜索着什么。

    「挪用三千万公款要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后不归还会怎么样?」

    「挪用公款给别人,别人会判刑吗?」

    「……」

    越查越心惊。

    原来挪用公款罪判刑这么重!

    以三千万的数额,至少都要十年有期徒刑,甚至可能突破二十年!

    而且有些回答还显示,挪用公款给别人使用,这个使用人也可能会成立犯罪!

    也就是说,孟宇很可能因此而获刑。

    关键就在于,他是否知道那三千万是挪用的公款。

    如果明知是公款而让别人挪用,或者接受这笔钱,那自然是有罪的。

    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使用者在用款时知道这笔款项是公款,那么这就只是一次普通的民间借贷事件。

    我只是跟姐夫借钱而已,谁知道他会去挪用公款?

    这种情形当然不成立犯罪。

    看到这些后,孟宇连忙冲着范海天说道:「姐夫,如果你被抓了,警察审讯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卖了我!你就说……就说我只是单纯的跟你借钱,你是因为拿不出这么多钱,才会去挪用公款,反正千万别说我知情就行!」

    听到这话,范海天难以置信的看向他:「你说什么?***还有良心吗?都这个时候了你不想着赶紧把钱还回来,就只顾着自己?」

    「我只是不想坐牢我有什么错!」

    孟宇梗着脖子,理直气壮的喊了一句。

    但在范海天的注视下,还是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

    「孟宇我告诉你,最好收起你那点小心思。」

    「我不管你用干什么办法,总之今天之内必须把钱给我还回来。」

    「别忘了,你不仅知道那是公款,而且还是你让我去挪用的,真要事发,你的刑罚不会比我轻!」

    范海天死死盯着孟宇,咬牙说道。

    后者顿时惊慌不已,大声喊道:「我什么时候让你去挪用公款了!别乱咬人!而且,你没证据,警察可不会随便就相信你的鬼话!」

    「谁说我没证据?难道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有通话录音的习惯?」范海天冷笑。

    「咕嘟!」

    孟宇狠狠咽了下口水,然后哭丧着脸哀求。

    「姐夫,没,没必要这样吧?」

    「我们可是一家人,看在我姐的份上,你也不能把我拉下水吧?」

    「姐夫……」

    声音都在颤抖。

    「我拉你下水?」

    范海天瞪着双眼,表情恨不得把孟宇生吃了。

    「要不是你做生意缺资金周转,老子会挪用公款?」

    「还有你那个姐,也他妈是个拎不清的蠢货,如果不是她又哭又闹的,老子也不至于铤而走险。」

    「你还有脸跟我说这种话!」

    范海天一把揪住孟宇的衣领,咬牙道:「孟宇我告诉你,如果不想坐牢,***最好赶紧把钱给我还回来!要不然,我们就一起做狱友去!」

    说完,用力一推将孟宇推得摔在床上。

    「……好,我,我一定想办法。」

    孟宇喘着粗气,目光惊慌无比。

    连忙找到自己的手机就开始

    打电话。

    「弄到钱立刻联系我!」

    范海天丢下一句话,甩手离开。

    银监局调查组已经开始调查,这也就说明,事情瞒不住了。

    毕竟挪用公款就不是一个多么高明、多么隐秘的犯罪行为,只要有人查,那绝对是一查一个准儿。

    范海天坐在自己的奔驰车里,座椅放倒躺在上面,眉头紧锁闭目沉思。

    毕竟是当行长的人,遇到事儿还是能沉得住气的。

    思考片刻之后,范海天猛地睁开眼睛,「扑腾」一下坐起来,在手机通讯录里翻了翻,找到备注为「法务老赵」的电话拨了过去。

    「喂老赵,是我,有件事儿想跟你咨询一下……」

    半小时后。

    某咖啡厅内。

    「行长,发生什么事了这么急急忙忙的找我过来?」赵凯急匆匆赶到,跟范海天打了声招呼,在对面落座。

    他四十上下的样子,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金丝眼镜,西装革履,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正是龙城银行法务部的赵凯。

    范海天没心情跟他寒暄,直入主题:「我挪用了行里三千万,现在银监局调查组已经在调查,事情估计很快就会败露。老赵,你得给我分析分析,支支招。」

    三千万!

    听到这个夸张的数字,赵凯顿时瞳孔骤缩,面露惊色。

    沉吟片刻后缓缓开口:「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成立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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