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张伟:劝你们别玩火(修改)

    第324章 张伟:劝你们别玩火(修改) (第2/3页)

桐满脸疑惑,没有伸手。

    昨天她刚收到民事诉讼的传票,不过那个案子达成调解,已经结束了啊。

    这怎么还又一个传票呢?

    法警淡淡的说道:「我们是不会送错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看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的描述,我只是负责送达,其他的不清楚。」

    「不是,你这啥态度啊!?」

    陈雨桐本来就有点烦躁,当场就发飙了,瞪着法警道:「你立刻给我道歉,否则我就不签字,让你回去没法交代!」

    法警笑了:「就算你不签字,也可以视为送达,你必须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说完把东西塞到陈雨桐手里,拍了张照片转身就走。

    送传票嘛,次数多了总会碰到拒绝签收的奇葩。

    不过没关系,针对这种情况有一种送达方式可以解决,叫做「留置送达」。

    也就是说,你拒收没关系,只要送达人把传票放在你家,拍照或者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就会视为送达,是产生法律效力的。

    「哎你站住!你什么意思啊,我……」

    陈雨桐在门口喊了几句,见法警完全不理会,已经乘电梯下楼,她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拿着东西返回屋内。

    气急败坏的把材料都扔进了垃圾桶,坐在沙发上气呼呼的。

    但是过了几分钟,陈雨桐终究还是从垃圾桶里吧材料捡起来,拆开查看。

    「诽谤罪?」

    看到案由之后,陈雨桐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那个男的怎么会这么下头啊!

    明明是他打死伯爵,还让自己赔了钱,现在居然还要起诉自己诽谤!

    凭什么啊!

    陈雨桐都快气死了,摔了几个杯子才稍稍平复了一点情绪。

    冷静下来之后,她气呼呼的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浏览器上

    网搜索。

    「被人起诉诽谤罪能不去出庭吗?」

    「诽谤罪判几年?」

    「什么行为才是诽谤?」

    「……」

    一番查询之后,陈雨桐有点小慌。

    诽谤罪如果成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可不想坐牢。

    连忙在网上搜索龙城哪个律师最厉害。

    搜索结果排在第一的是精英律所的罗飞。

    但他是对方律师,陈雨桐只能退而求其次,看向搜索结果第二个。

    「全璟律师事务所,张伟?」

    「竟然帮几千个人成功减刑,还曾经给罗飞担任过辩护人,成功帮其脱罪!」

    「决定就是你了。」

    陈雨桐立刻出门准备去全璟律所找张伟。

    结果刚出小区大门,正准备打车呢,便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她回头看去,见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看着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干嘛?我认识你吗?」

    语气有点冲。

    不过对方倒也没生气,反而是笑着向陈雨桐伸出右手:「你好,正式认识一下,我叫赵蓓。」

    「原来是你!」

    陈雨桐脸色顿时就沉了下来。

    对于她来说,姜白是杀害伯爵的直接凶手,而这个赵蓓就是间接凶手。

    陈雨桐对她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就是不知道这个女人找她是为了什么。

    赵蓓微笑着说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

    「什么意思?」陈雨桐眉头紧皱,愈发疑惑了。

    「你是要去找律师吧?我们路上说。」

    ……

    大半小时后。

    全璟律所,张伟办公室内。

    「陈小姐,你的事情我已经大概了解了,你的行为确实构成诽谤罪,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帮你争取减刑。」

    张伟向着前来咨询的陈雨桐说道。

    「不能无罪吗?」陈雨桐有些不乐意。

    「陈小姐,你这种情况想做无罪辩护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减刑辩护。」张伟正色道。

    这时陪着陈雨桐一起来的赵蓓开口道:「张律师,我听说像这种刑事自诉案,如果对方撤诉就没事了对吧?」

    「理论上是这样。」

    张伟看了她一眼,目光略显诧异,毕竟知道刑事自诉的当事人并不多。

    「但是,这个案子的原告是姜白,我很了解他,他几乎不会跟被告调解,更何况这次事情闹的这么大……」

    「我们可以试着跟对方调解,但恕我直言,达成调解的希望并不大。」

    听到这话,陈雨桐和赵蓓相互对视了一眼。

    似乎在交流什么意见。

    接着后者看向张伟说道:「张律师,像这个案子我们是不是可以提起反诉?」

    嗯?

    张伟都愣住了。

    这次的当事人咋啥都知道啊。

    不但了解刑事自诉,居然还知道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这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当然了,提起反诉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并不是说随便就能反诉。

    具体在刑事案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