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第336章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第3/3页)
希望检察院不予立案的。
只要检察院给出书面决定,他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而罗大状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自诉案件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只要原告撤诉,被告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了,他这么做可并不是给刘志华那三个混蛋留情面。
而是为郑爱霞考虑。
不管那三个不孝子做得如何如何过分,如果真的让郑爱霞亲手把他们送上法庭,她内心必然是难以接受的。
这样一来,或许抑郁症会加重。
法律,从来不是以惩罚为目的。
而是用惩罚来起到一个「威慑」的目的,让人们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违法犯罪。
只要达到这个效果,法律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所以罗大状才会刻意的把这个案子「运作」成自诉案件。
这样一来,便相当于给了刘志华三人一个机会,只要他们改过自新,愿意从今以后赡养母亲,为母亲养老送终,那么便可以撤诉,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这样的结果,才是对郑爱霞最好的。
知道了罗大状的良苦用心之后,姜白颇有感触。
他只想着把三个不孝子送进监狱,只顾着自己解气,觉得这才是最「正义」的结果。
却忽略了郑爱霞的感受。
如今仔细想想,确实是罗大状的做法更好,更合适。
事情的发展也果然如他所料。
第二天下午,检察院就做出了不予起诉的书面决定,至于理由嘛也很简单,一个是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有一个是材料不充分。
而且像这种家庭内部矛盾,检察院还是更希望双方可以和平解决。
与此同时,罗大状已经开始取证工作。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不同,需要自诉人自己收集证据,只有证据齐全充分,法院才会立案。
罗大状和姜白忙碌了三天。
询问邻居,采访社区,调取郑爱霞和三个子女的通话记录,资金往来等等。
一番忙活下来,证据已经齐全。
罗大状两人带着郑爱霞走进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材料,申请立案。
次日。
郑爱霞收到法院通知。
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