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第336章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第3/3页)

希望检察院不予立案的。

    只要检察院给出书面决定,他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而罗大状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自诉案件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只要原告撤诉,被告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了,他这么做可并不是给刘志华那三个混蛋留情面。

    而是为郑爱霞考虑。

    不管那三个不孝子做得如何如何过分,如果真的让郑爱霞亲手把他们送上法庭,她内心必然是难以接受的。

    这样一来,或许抑郁症会加重。

    法律,从来不是以惩罚为目的。

    而是用惩罚来起到一个「威慑」的目的,让人们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违法犯罪。

    只要达到这个效果,法律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所以罗大状才会刻意的把这个案子「运作」成自诉案件。

    这样一来,便相当于给了刘志华三人一个机会,只要他们改过自新,愿意从今以后赡养母亲,为母亲养老送终,那么便可以撤诉,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这样的结果,才是对郑爱霞最好的。

    知道了罗大状的良苦用心之后,姜白颇有感触。

    他只想着把三个不孝子送进监狱,只顾着自己解气,觉得这才是最「正义」的结果。

    却忽略了郑爱霞的感受。

    如今仔细想想,确实是罗大状的做法更好,更合适。

    事情的发展也果然如他所料。

    第二天下午,检察院就做出了不予起诉的书面决定,至于理由嘛也很简单,一个是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有一个是材料不充分。

    而且像这种家庭内部矛盾,检察院还是更希望双方可以和平解决。

    与此同时,罗大状已经开始取证工作。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不同,需要自诉人自己收集证据,只有证据齐全充分,法院才会立案。

    罗大状和姜白忙碌了三天。

    询问邻居,采访社区,调取郑爱霞和三个子女的通话记录,资金往来等等。

    一番忙活下来,证据已经齐全。

    罗大状两人带着郑爱霞走进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材料,申请立案。

    次日。

    郑爱霞收到法院通知。

    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