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七成是人家的……

    第四十二章七成是人家的…… (第2/3页)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虽说有些夸大,却也不是完全虚假。

    更何况他把四方城治理的还算不错,治安良好,百姓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就算是遭了饥荒天灾,也能撑上好几个月。

    这就很难得了。

    他们这位县尊捞钱归捞钱,实事却也没少做。

    “既然是这个典狱司以前由你来管,以后还是你来。一切照旧即可。”

    李易沉声吩咐。

    他对管这些东西没有兴趣,有这时间不如去好好修行。

    反正只要坐在这个位置上,每个月的过暑费,或者是取暖费都不会少。

    其他方面自己不用太过劳心。

    “这是这两个月的冰敬,小人也没敢乱动,一直给您预备着。”

    刘富贵又捧过来一盘银票,这次要少上很多,只有五六十两的样子。

    “冰敬?”李易沉吟一声,面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

    “对,若是有罪囚家属想要见罪囚,或是这些罪囚想要打打牙祭,换件好些的牢房都会给一份孝敬。”

    刘富贵这话说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于他而言,这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易对于他们用这个捞钱,倒是并不意外。

    “至于这钱,小人和其他衙役分三成。”刘富贵笑道。

    虽然这件事情他们出力,最多也都是他们来收,他们来干。

    可谁让李易是上官,有着官身。

    整个县衙有官身之人,才不过双掌之数。

    李易哪怕什么不干只是点点头,也能分到最多的钱。

    岂止这七成是人家的,哪怕是剩下的三成,他们也得看上官的脸色。

    “哦。”李易微微点头,将那些银钱都收起来。

    收受贿赂借助职权谋利这个事情,要么自己就别干,行得端,做得正。

    旁人自然无可指摘。

    既然之前干了,现在也别装什么清官好人,放心大胆的收吧。

    “收钱可以,但收了人家的钱要给人家办事儿。”李易交代道。

    身为官吏,收受贿赂是问题,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起码在这个时代不是。

    虽然大乾朝明令禁止,但有一个算一个,所有的官员都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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