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合同

    第22章 合同 (第3/3页)

    画面之中。

    当这首歌爆火之后,很快便有经纪公司找到了陈初雪。

    那是一位笑容非常甜美,穿着黑丝以及紧身包臀裙的女人。

    女人见到给她开门的陈雨薇后,立即开开始了一阵的点头哈腰。

    将姿态摆的很低:“你好是陈雨薇女士吧,我是星星娱乐的负责人。”

    “我们公司老总看见了你女儿在文艺汇演上演唱的那首歌曲后非常的喜欢,他愿意动用公司的绝大部分资源将你女儿培养成一名童星。”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签合同,而且会直接打一笔三百万的签约费到您的账户上以表达我们公司的诚意。”

    “您放心,我们公司绝对不会影响你女儿的学业也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只会占据很小一部分的时间,对她的各种管控都是极为宽松的。”

    陈雨薇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虽然她对于这些人并没有什么好感。

    但毕竟对方姿态摆的如此之低,而且带着一副笑脸,所以她也不好伸手去打这个笑脸人。

    还是出于礼貌,将这人请进了屋。

    虽然陈雨薇也是知道童星这个说法的,她的思想也比较开明。

    当时童星这个概念已经很火了。不仅仅是荧幕上面的那些童星。

    还有一些短视频软件之上,都会出现这些活泼呆萌的孩子们在那里表演着自己的才艺或者散发着自己的可爱。

    当时就有一条短视频就火得一塌糊涂。

    场景也很简单,几乎没有任何成本。

    就是一个父亲问一个正在吃的水果的女儿一个问题。

    说他如果掉水里了,你是先吃这个草莓还是先吃这个橘子?

    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注意力转移。

    因为小孩子的思维还没有成型,很容易被这种问题给转移注意力,从而忽略了问题的前半段话。

    导致一些孩子做出让人啼笑皆非的回答。

    不是吃橘子就是吃草莓,爸爸淹死了也不要紧。

    可就当所有人觉得这个小女孩应该也会上当。

    或者就是很平平无奇的说出正确答案,先找人救爸爸时。

    那个小女孩居然给出了第四种答案,那是不是可以先吃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