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用人
第一百零四章 用人 (第3/3页)
臧霸一听有公务寻上,还是出兵协助消灭水匪,其精神一振,接过文书略扫一眼,看向县君刘祈背影,道:“请县君放心,于此事上,我与子满必严加讨论,争取不放走任何一个水匪。”
刘祈回坐于案几处,笑道:“有宣高你,又有子满协助,拿下小小水匪自不成问题。
对了,我打算于长久从军之部从,除每次以赏钱外,另设年俸、抚恤、伤疾等钱资奖励,以期更好处事。
你觉得如何?”
见臧霸犹豫,刘祈知其所有,抬首道:“我知宣高你所忧虑钱资来源,可记得,我于去岁冬时,即使文铁率一部乡人,同糜氏合作,往益州、荆州之所,行商贾之事乎?
其中利润,时已有初步成效,加上郡县为平盗所将之积,一些地方大族赠予,单以养本部人马,以之无后顾之忧,而能安心上阵杀敌,诚是足也!”
这支专门的商贸之部,正是刘祈为将来军费开支所准备。
黄巾之乱后,天下动荡世道,已然开启。
今之千人,只能安稳地方,但随着将来之战争混乱,为保卫地方,匡扶天下,所需钱资更多。
故需要源源不断之钱货来源,初冬时,前来投奔乡人中,文铁正出身于商贾世家,刘祈预想打造的正是一支职业化商人部从。
无论是于各州郡行商,还是尝试出海贸易,皆可慢慢推进,以为将来军资主要来源。
料想三国时期,曹操为寻军费,传言专门设立摸金校尉,行不义盗墓。
他刘祈行事光明正大,缘何不能设行商校尉,以便未来管军资之用,也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仿若“国企”。
道家以修道之人,讲究财侣法地,财为首位。
行军作战,亦如此。
下首案上的臧霸,暗自心惊,刘祈此行,可不仅仅是善待下属这般简单,更是为本混口饭吃之士卒“救命恩人”,人敢不死效!
他方才应下,可以刘祈紧接着所言,更使他感激临涕。
“宣高,你有大才,我不日或将去往他任,以本部人马,打算以你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