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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第九中国军人营进行了武装弹压,有效地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表明了我国政府不可怀疑的中立立场。

    因此,我本人和我国政府遗憾地通知您,并请您周知贵国政府:贵国政府的指责和抗议是无法成立的,将被拘之中国军人引渡给贵军事当局也是决无可能的。

    附布莱迪克中校给我的报告一份。

    上海•1938年8月29日

    总领事:纳•维尔逊

    罗斯托上尉致布莱迪克中校,事由:关于第九中国军人营继续举行精神升旗活动的报告。

    中校先生:

    我管辖下的这所拘禁营,并未因八月的流血而有所收敛。被无罪放回的上尉营副费星沅仍然率领着中国军人日常操练,并举行所谓的“精神升旗”,我感到类似八月的非法事件仍有发生的可能。因此,我要求司法当局对费星沅进行有罪判决,使其永久离开我辖下的这所军人营。

    上海•1938年11月2日

    营主任罗斯托

    布莱迪克中校致罗斯托上尉,事由:对第九中国军人营有关事宜的回复。

    罗斯托上尉:

    我认为你犯了两个错误,首先,你将神圣的法律视为儿戏,以为有罪、无罪是可以随意制造的,嘲弄了我们公正的司法精神。其二,你以为消除了一个费星沅,第九中国军人营的麻烦就永远没有了,这无疑是可笑的。对这个营的中国军人我很了解,我本人在上海沦入日军手中的最后一个夜晚,亲眼看到他们在德信大楼(该大楼位于摩尔斯路口)如何进行英勇的战斗。事情很清楚,就是费星沅不在了,还会有其他中国军人替代他的位置。因此,我给您唯一的忠告和命令只能是:尊重这些中国军人,在此基础上加强戒备,以谋求该营区的安全,免生新的风波。

    上海•1938年11月15日

    驻军司令布莱迪克

    日本驻沪总领事日高致布莱迪克中校,事由:关于要求租界×国驻军制止精神升旗之类反日活动的外交信函。

    布莱迪克中校:

    我不断接到租界内我国侨民的报告,对被拘禁之中国军人的抗日情绪深感不安。我要指出的是,第九中国军人营的所谓“精神升旗”具有不容置疑的反日性质。这因此而引起了我皇军中国派遣军上海司令部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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