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一不做,二不休
第四百八十四章 一不做,二不休 (第1/3页)
“我……我写的?”
听到崔福的话,崔浩心里已掀起狂风大浪,他的心神,迅速叫这风浪拍击得颤动起来。
崔浩强捂住胸口,将那咚咚心跳给摁了住:“荒唐,本老爷怎么不记得,我写过什么书信?”
崔福仍是一脸灰败颓丧:“您忘记了吗?当年那郑副帮主不相信此事是老爷您策划主使,曾要求老爷亲笔书信,以保证他临清帮安然无恙。”
“小人便找上门来,亲自取了老爷的亲笔书信,转送给那郑副帮助……”
崔福的话,有如一柄带刺的锋利倒钩,直戳进崔浩的心里,又缓缓往回钩拉,将崔浩心里最久远的回忆,一点一点地带了出来。
崔浩已回想起来,当年他派遣崔福联络贼匪,崔福通过手下人,找到了一名清平当地的绿林中人。
那绿林中人,自然就是临清帮的郑副帮主。
崔福与那郑副帮主多番商议,最终定下了杀人劫财的计划。
临清帮帮助崔浩杀光李家满门,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带走李家家财。
而崔浩则要保证,官府绝不会阻拦追查,任由临清帮在案发之后远走高飞。
这计划商定完成后,那位郑副帮主又提出一个要求——要崔浩亲笔手书,作为崔浩的凭证。
因为当初商定计划,是崔福代劳,而那郑副帮主并不相信崔福有那通天能耐,能掌控官府。
所以,只有身为县令的崔浩亲笔手书,并盖上县令大印,临清帮才肯答应。
现在回想起来,崔浩已清楚地记起,当初他的确曾写下书信,盖了印鉴,托崔福带给那郑副帮主。
这可是赤裸裸的罪证啊!
有他的笔迹,还有他县令大印,那可是铁证啊!
崔浩清晰地记得,那信上鲜红的“清平县之印”篆书印文,那是唐代县官印鉴的通用格体。
任谁看到那印鉴,都能看懂,写信之人,正是时任清平县令的崔浩!
“完了……”崔浩已站不稳了,他后退了两步,“砰”一声跌坐在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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