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拍电影?这辈子都不可能拍电影的
第八十一章:拍电影?这辈子都不可能拍电影的 (第1/3页)
陈永仁听后,也意识珠宝店老板确实还有其他选择,比如请影星代言做广告,比如换个名字换个店面重新开业,十万块钱好像确实有点高,毕竟现在还不是后世,港币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他当然知道自己出的“点子”是绝对值十万港币的,但别人不知道啊,而且这“点子”一说就透,他也不能随便说出来为自己增加说服力。
于是他主动伸出两根手指头,降价道:“八万。”
“最多两万……”
最终,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以三万成交。
而珠宝店老板也不是傻子,即使陈永仁是巡警,还是击杀多名悍匪的巡警,也不能让他信任分毫。
所以他提出了个要求:必须先看到效果才能付钱。
对此,陈永仁也同意了.
陈永仁对自己的点子有信心,也不怕他不给钱。他要敢赖账,不但珠宝店还得被抢一次,骨灰都能给他扬咯,魂都能给他吸咯!
于是被打劫的“天文台钟表珠宝店”,当天就在门口显眼位置拉出了一条横幅:
“同一天来了两家劫匪证明了什么?证明我们的珠宝不掺假!”
然后这个珠宝店老板还听了陈永仁的劝说,去报纸和电视台做的好大一波广告。
第二天开始,珠宝店门口就人头涌动,人是越来越多,已经形成了网红珠宝店的效应……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家金店是要火的节奏啊。
当然,其中有一半的人是陈永仁让珠宝店老板雇来的托!
珠宝店老板也是个爽快人,三天后见这个主意见效了,当天就把三万块钱给了陈永仁,还生怕他嫌少,一个劲的说好话。
陈永仁当然嫌少,他这个点子绝对不止区区三万块,但他是个守信用的人,双方也是按口头协议办事,没毛病。
不过他也多提了一个要求,就是让对方写了份文件,证明这是对方给他的咨询费,前因后果都要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免得以后自己发财了廉政公署来查的时候说不清楚……
未雨绸缪、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嘛!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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