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诛吏、免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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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

    虽手动起来灵便了,但头上仍戴着枷,故写的费劲,勉强写了几句话,便停了笔。

    牢头交付黎用看,黎用点点头,和陈书吏说:“这就够了,您好好歇息。”

    他两人便不再多话,转脸出了号房,牢头锁了门,将钥匙递给旁边的狱吏。

    “你这里派人,再写一封告袁伦的信,连夜递到省里。”黎用吩咐他道。

    “陈书吏这信呢?”

    黎用隐秘地一笑,“让都督厅的兵去送。”

    “这是何意?”牢头不解。

    “让袁伦对陈书吏失去信任,不敢来解救他;到时候省里派按察使一来,我们又可提陈书吏出来做人证。袁伦可谓坐以待毙喽。”

    黎用笑了几声,便走出去了。

    他将陈书吏的那封信交到卢德光跟前,知府大人即调拨了都督厅的兵士,令其赍信赴省;而牢头一路也派人带了信,乘上马,为防都督厅看见,便绕个远路,前往开封。

    都督厅的兵受了知府的安排,一出府衙,便找了个偏僻的巷子,见四周无人,赶忙一拆信件,读罢,悚然无语。他急拉过马来,快马加鞭地赶到都督厅。

    “姓陈的真是无耻!”袁伦怒如雷霆,遂将信揉成一团,扔在一旁。

    “我本想给他说说情,或干脆将他劫出来,但没想到啊……”他用拳头一砸桌子,差些没砸烂了。

    “这种忘恩负义之徒,也得收拾收拾!”那兵也愤愤不平地道。

    “我看也是。要不然……我派人去牢里杀了他!”袁伦定下注意,脸一看那兵,“几时了?”

    “黄昏了。”

    “好!等到晚上差人去号房,陈书吏的小命就没了!”

    果然捱到入夜,袁伦叫来一个养在府里的刺客,因嫌他的剑刃太钝,故相赠了一把自己带在身的匕首。刺客见匕首上尚有袁伦的名字,恐被人识得,袁伦却说:“又不把它扔在牢里,杀完人就走,怕什么!”

    刺客方释然地将匕首带上,披星戴月,赶向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