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无能狂怒

    第120章 无能狂怒 (第2/3页)

的。我的当事人不知火玄间先生承认,昨天发生在柯士甸道和爵士道路口的烧车、杀人案件均是他所为。”

    韦定邦手一挥,“逮捕他们。”

    西九龙总区O记的几位CID掏出手铐,就准备把不知火玄间和擒拿手铐起来。

    黄大文伸手拦在擒拿手前面,说道:“慢!我的另一位当事人林同均先生,当时只是为不知火玄间先生驾车追赶死者,对于不知火玄间先生与死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全然不知情。我带他来,只是为他向警方表明态度,他愿意和警方合作,交待他所知道的一切。这并不代表,警方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他。”

    这时,一个年轻便衣警察伏在韦定邦耳边说了一些话。

    韦定邦正色对黄大文说道:“我现在怀疑这两个人都是三合会组织‘洪兴’的成员,所以他们两个人都要逮捕。”

    黄大文针锋相对地问道:“那韦sir有什么证据吗?”

    韦定邦笑了笑,说道:“一个是从日本偷渡到香港来的,一个是从大陆偷渡到香港来的。对于他们合伙犯罪,除了同属于三合会成员,还有什么其他解释吗?我记得,黄大状你是潮汕商会的律师,这两个人总不会都是潮汕人吧?”

    黄大文也笑了,“韦sir是暗指我是三合会组织‘洪兴’的律师吗?本来呢,案源对于律师来说,属于商业机密,我完全可以不予回答的。但是,既然韦sir这样说了,那我就回答一下好了。我为什么会接这两个人的case?完全是因为这位不知火玄间先生是我之前一位当事人管理的酒吧的员工。基于上下级关系,我之前的当事人将我介绍给这位不知火玄间先生。事发当日,不知火玄间先生要追赶死者,于是花了一百港币雇佣这位林同均先生驾车。当不知火玄间找到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之后,他良心发现,觉得不能让林同均先生蒙受杀人同伙的不白之冤,所以一并请我为林同均先生辩护。这个解释,不知道韦sir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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