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赎罪

    第二十七章:赎罪 (第3/3页)

谓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

    什么意思?

    就是法家认为,想要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没有什么办法比得上使用重刑。

    守法者不需要褒奖,而只要犯罪就狠狠重罚,罚到死的那种。

    秦律。

    偷盗别人桑叶,价值不到一钱,罚劳役三十天。

    偷盗一钱以上,不到二百二十钱,流放。

    偷盗二百二十钱到六百六十钱之间,黥面罚为城旦。

    偷盗超过六百六十钱,黥面后还得割鼻子,最后再去做城旦。

    而如果团伙作案超过五人以上,那就更惨了,哪怕只偷了一钱,那也要砍掉左脚,再黥面罚作城旦。

    这还只是盗窃,其他刑罚只会更严,而且动辄株连,一人犯罪,什伍连坐。

    什么腰斩、弃市、车裂、夷族……

    总之,只要伱犯罪就是重罚,让你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那种。

    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以刑止刑。

    所以横只要和荆轲一个车队,那他就是有罪。只要当初没有跟赵佗一起告奸,就属无功,就要罚。

    念在他纵火帮助赵佗告奸的份上,秦廷免了他的死罪,但依旧罚作隶臣。

    所谓隶臣,就是这时代的奴隶。

    男为臣,女为妾,隶臣常和隶妾连称为隶臣妾。

    他们的工作很多,包括并不限于:耕地、垦荒、放牧、筑城、修路、守田、运输等等。

    而且一旦沦为隶臣,那就是终生为隶臣,并且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是这个身份,除非能够立功或是有人愿意用爵位赎买。

    赵佗知道,秦王统一之后,就会开始搞大量工程。

    六国宫殿、骊山陵墓、筑长城、修驰道……

    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隶臣埋骨其中。

    如果赵佗不为横赎罪,以他的身子骨,怕是干不了两年就会一命呜呼。

    爵位没了,还可再挣,但人没了,那可就真的没了。

    所以赵佗宁愿以两级爵位帮横赎身。

    横趴在地上,泪眼朦胧,他意志坚定的说道:

    “横,愿为赵君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