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义兵论

    第五十八章:义兵论 (第2/3页)

珠宝,手下士卒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但秦军绝不可能这样做。

    秦王政的前任相邦吕不韦,曾提出“义兵论”。

    号召秦军攻城略地时,“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

    秦军从那时开始渐渐改变原本野蛮的作风,昭襄王时代的各种大屠杀渐渐少有耳闻。

    虽然吕不韦因为嫪毐之事受到牵连,遭到罢相,并自杀身亡,但他的思想并没有被废弃。

    当今邦尉府的执掌者尉缭,就是义兵论的支持者,他更在吕不韦的基础上将义兵论发扬光大。

    “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兄,利人之贷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血刃而天下亲焉。”

    可笑的对比就在这里,山东六国称秦为暴秦,秦军为虎狼之师。但这暴秦在兼并六国的战争中并未针对黔首庶民搞大屠杀,秦军尚首功,但只杀战场上抵抗的士卒,对于普通人,只要顺服,通通放过。

    甚至,秦国灭国,也要讲大义。

    秦灭韩国,理由是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纵叛秦,故兴兵诛之。

    秦灭赵国,则宣称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已而背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

    如今的伐灭燕国,秦国亦是师出有名。

    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

    我灭你,是因为伱先不讲道义。

    我大秦不仅要灭你的国,亡你的社稷,还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狠狠指责你。

    有着这样的理念指导,秦军过境,不敢说实现真正的秋毫无犯。

    但在严酷的秦法威慑,什伍连坐的监督体制下,普通的秦国士兵还真的不敢滥杀无辜。

    肯定会有人杀良冒功,但他首先要过什伍袍泽一关,毕竟一人犯法什伍连坐,总会有人害怕被牵连而去告发。

    纵使什伍众人皆为他守口如瓶,但上交首级时还要接受军法官的查验,只要查出问题,那可就一切都完了。

    风险太大,敢干这种事的人还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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