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涉间之仇
第一百一十三章:涉间之仇 (第2/3页)
年,经过沙场征战,如今已长得十分结实,再加上头戴的大夫冠,早已和赵佗初见时那个冬日里着夏衣,脚上穿破鞋的穷苦少年判若两人。
唯一没变的,就是他眼中那股狠劲。
“报仇。”他冷冷说道。
赵佗对这个答案早有预感,问道:“何仇?”
黑臀脸上的笑也止住了,皱着眉望过来。
涉间看着眼前二人。
赵佗和黑臀,皆是战场上同生共死的袍泽,生死之间都走过来了,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
他略一沉默,就将自己的身世说了出来。
这是一个很简单,也很狗血的故事。
涉间原本的家并非是和黑臀、赵佗一样的上原乡,而是隔壁的下原乡涉水里。
那处里聚住的居民大多都是涉氏之人,是春秋时期一位涉氏大夫的后代。
涉间的祖父名为涉重,是整个涉氏的族长,曾在杜县当过县吏,有着大夫爵位,平日行事颇有威严。
涉间的父亲叫做涉山,是涉重的第二个儿子,上有兄长,下有幼弟,平日并不受涉重宠爱。
到了青春萌动之时,涉山血气上涌,忍耐不住,与家中一名隶妾通奸,虽然他行事隐蔽,但时隔日久,那隶妾还是生下了一个婴孩。
有了孩子,此事自然无法再隐藏下去。
涉重听说了这事情,勃然大怒。
他乃涉氏一族之长,又是堂堂大夫爵位,平日最重礼法声名。
如今自家儿子竟然和一个最低贱的女奴通奸,还生下了孽种。
这事情更是闹得整个乡里全都知晓。
这让最顾忌名声的涉重,怒火冲天,再加上其他两个儿子在一旁添油加醋。
愤怒之下的涉重再也忍耐不住,竟然抄起棍棒,将涉山和那女奴活活打死。
秦律,“擅杀子,黥为城旦舂”。
涉重不经法律活活打死自己的儿子,明显触犯了秦律,按律该当处以黥面,并罚作城旦的刑罚。哪怕他是大夫爵位,能够获得赎免,但身上的爵位也会被削去。
然而秦律里又说,“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
家主杀死自己的儿子和隶臣妾,官府不受理此类案件,就算告了也不听。且如果强行要求控告,那么控告的人就有罪,要进行处罚。
在这种互相矛盾的法律体系下,涉重杀子的事情并没有人追究。
不过他清醒后终归良心未泯,没有对遗留的婴儿进行残害,而是将其扔给了隔壁里聚的一位涉氏远亲收养,从此不再过问,只当没有这件事情发生。
那个婴孩,便是涉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