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否则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394章 否则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3/3页)

夫人,时间到了,我们还要乘坐火车去奥尔巴尼。”

    赵传薪看首席特勤特工紧张兮兮的样子,这也是老朋友了。

    他先是和首席特勤特工打了个招呼,然后夸张道:“什么?伊迪,你也要离我而去吗?我命好苦啊……”

    伊迪斯·罗斯福败退:“你好好地,我们随时保持联系。不要胡闹。”

    她是怕赵传薪乱来。

    而赵传薪却深情款款:“好的,伊迪,你回去以后,要记住那个大雨中替你撑伞、暗黑中帮你撑着腿、陪你彻夜聊天、陪你一起坐车、带着你在花园长廊四处游荡、并且一直想念你的人——当然说的就是我。”

    好吧,这些确实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比如吃饭的时候,桌子下,赵传薪就和她互踢。

    那天晚上,两人的确说了几句话,赵传薪还看穿了她的身体……

    两人的确一起乘过车,今天也在花园长廊散步了。

    可这些事在赵传薪嘴里就变味了。

    首席特勤特工把脑袋别到它向,恨不得把脑袋埋在长廊的花土里。

    赵传薪哈哈一笑,转身就走。

    马库斯·恩克鲁玛在外面看着马匹,见赵传薪出来,赶忙上前:“老爷,我们去哪?”

    赵传薪淡淡道:“回家一趟。”

    他要回一趟北塔里敦,将徒弟本杰明·戈德伯格带到纽约和约翰·勃朗宁见面。

    毕竟当时答应他,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团队”。

    两人骑马,穿过纽约市中心。

    在路过哈德逊河一个码头的时候,赵传薪看见两个人争吵,脸红脖子粗的很上头。

    他喜欢凑热闹,不自觉的让米山靠近偷听。

    “法克,别想要回定金,我千里迢迢运来这些小龙虾,你现在又不要了,我要卖给谁?”

    “伙计,你听我狡辩……啊不,听我解释,上次是因为有个客人想吃,我以为好卖,结果纽约人根本不认这种食物,因为个头太小了。”

    “我管不了那么多,反正定金不能退。”

    赵传薪听见小龙虾,好奇的探身向木桶里瞄了一眼。

    还真是小龙虾,死的不多,依旧活蹦乱跳。

    “咦?”他插嘴:“这小龙虾从哪运来的?”

    那人说:“从路易斯安那州运来的。”

    赵传薪翻身下马,伸手进水桶里捞了一只,小龙虾个头很大,在赵传薪手里急于翻身,张牙舞爪想要钳赵传薪手指头。

    后世因极端天气的影响,美国南方的小龙虾个头越养越小,还没有现在的大。

    他将小龙虾扔进水桶中,问:“小龙虾怎么卖?”

    两人听了,都诧异的看向赵传薪。

    这玩意儿在纽约可不好出手。

    “先生,这要比牡蛎便宜,每打12个,我已经分好类别,大个头按2美分,中等个头1.5美分,小个头1美分。”

    赵传薪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此时1美分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大概0.28美元。

    如果换算成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软妹币,约么一斤大个头小龙虾的价格也就3块钱的样子。

    这特么赶上白捡了。

    倒霉,阳了,发烧烧的我都糊涂了,码字像做梦,发上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写了啥。但断更是不会断更的。等过两天清醒了我捋一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