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7章 现场指认

    第2367章 现场指认 (第3/3页)

    “抬尸体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的身体当时是什么状态?”张辉问道,这一细节,与尸检报告中的死亡时间、尸体状态密切相关。

    王强说道:“当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发凉,四肢也变得有些僵硬,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抬起来,放进面包车的后备箱。因为他比较胖,我抬他的时候,不小心让他的头部撞到了面包车的后备箱边缘,我当时也没在意,就匆匆关上了后备箱,开着车来到了这座厂房,把他抬了进来,放在了那个角落。”

    这一细节,与尸检报告完全对应——尸检报告明确显示,张奎的头部有一处轻微的钝器损伤,损伤程度较轻,并非致命伤,推测是尸体被搬运过程中,碰撞到硬物所致,与王强供述的“头部撞到面包车后备箱边缘”完全吻合。同时,尸检报告显示,张奎的死亡时间为13号傍晚至14号凌晨,王强供述的“掐死张奎后,身体发凉、四肢僵硬”,也符合尸体僵硬的时间规律,进一步印证了他的作案时间。

    随后,张辉又带领王强,前往王强丢弃面包车的城郊偏僻路段,让他指认丢弃面包车的具体位置。王强指着路边的一处废弃空地,说道:“就是这里,我把我哥哥的尸体送到厂房后,就开着这辆面包车,一直往城郊走,走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这里很偏僻,很少有人来,就把面包车停在了这里,下车后,我还特意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就匆匆离开了。”

    张辉示意队员,对丢弃面包车的位置进行再次勘查,队员们在面包车停放的位置,提取到了少量的轮胎痕迹,与王强出租屋找到的劳保鞋鞋底纹路、面包车的轮胎纹路完全一致,同时,还在面包车周边,找到了一枚王强遗留的烟蒂,经检测,烟蒂上的DNA与王强完全一致,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