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优昙神香,红莲业火

    第一百六十一章 优昙神香,红莲业火 (第3/3页)

抄起剑来,干就是了。

    结果呢。

    打死了一个人,说停下就停下,不但停了下来,自己竟然还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像是春日午后,刚刚吃饱,想要好好小憩一番,对打打杀杀的事情,一点也提不起兴趣。

    ‘香气有古怪?混元金身法,竟然没有示警。

    头脑也活跃,神魂清明无比,想一些事情脑子转得飞快,这是什么香?’

    陈平“出师”以来,一直不太在意对方是不是兵器抹毒,或者是迷烟毒酒之类的玩应儿。

    是因为,他早就试过了,不论是再厉害的毒药,只要对身体有着妨害。

    第一时间,混元金身法就会反应过来,自动排毒。

    没想到,这次竟然不知不觉间中招了。

    感受到身体迟缓了不知多少倍的动作,陈平脸色大变。

    “卑鄙……”

    “无耻,竟然下毒?”

    “颜复,你们越来越是下作,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吗?”

    四周响起数声吆喝。

    所有混元宗弟子面色都变了。

    显然,都发现了香气不正常。

    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不对劲之处。

    ……

    七星一脉人群之中,斗笠青年已经哈哈大笑着掀开头上的斗笠,排众而出,露出一个光滑洁亮的脑袋……

    此人双眉斜飞,眼眸细长,眉心有着一道长长红痕,就如第三只眼。

    一张脸宝光莹莹,气度高华,看着年纪不算太大,却有一种宝相庄严得道高僧的感觉。

    “唐林儿!”

    “地榜第一……”

    “法相宗弟子,为何来犯混元宗?”

    难怪他要戴着斗笠,这人一露相,就被人认出来了,就像田地里的金龟子,藏也藏不住。

    孙允面色黑沉,心知今日一劫可能是过不去了,他拦住门下弟子的叫骂声,沉痛说道:“十方前辈也算是一方大德,虽然败于五代祖师手中,当时也算是公平一战,谁输谁赢也怪不得谁。

    没想到,竟然派你出来,做出如此下作之事。

    不但蛊惑七星一脉前来作反,还暗中下毒,图谋我混元传承……”

    “孙掌教,这你可说错了,我那师尊确是宅心仁厚,从没起过报复的心思……但事情呢,总得有个说法。

    师尊被剑罡同流无匹剑气所伤,绵延病榻百年之久,他不想报仇,我这做关门弟子的,却是不认可。

    就算你们混元宗此时已然没落,小僧懒得多踩一脚……但是,看着你们难受,总也是件开心快活的事情。”

    唐林儿站在那里,竖掌当胸,侃侃而谈,明明是说一些卑鄙手段,龌龊心思,却依然显得光明正大。

    似乎他做的并不是什么错事,而是理所当然。

    “还有,你们中的并不是毒,是我法相宗养神秘香[优昙香],此香对身体并无妨害,只是能让人身死而神活,更好的参悟佛门妙谛。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一会,对往日里难以领悟,难以学会的剑法功法武学,又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呢?所以,这是宝物,用在这里,算是给道家四派之一的体面……”

    唐林儿低眉垂首,面色悲悯,低念一声佛号,又道:“优昙香中,得赴极乐,不知是多少僧众的奢望啊,就便宜你们了。诸位,还不动手?等香劲儿过了,又懒得麻烦。”

    “对了,这位是陈平吧,听说你在兴庆府,办了好大的事情。不但把北周十三皇子一行全都斩杀,更是打得崔家落花流水,强行夺取沧龙印,威风一时无两……”

    唐林儿说了几句,转头看向陈平,目光之中全是玩味,笑呵呵的问道。

    “听说你们法相宗已经全面支持北周,莫非,唐兄也要为胡人当狗,想到我这里拿走沧龙印,或者说,为十三皇子报仇?”

    陈平反问道,眼福不善。

    这位好大的名声,地榜第一,意思就是大宗师之下,以他为尊。

    如果说,光明正大的前来攻山,陈平还高看他几分,觉得不愧是享有如此大名之辈,当有气度风范。

    结果呢,这家伙鬼鬼祟祟的,不但藏头露尾,混入混元宗,更是玩弄一些阴谋诡计,下了异种毒香,更声称我下毒是你们的荣幸……

    这嘴脸就有些让人难忍。

    “沧龙印何等珍贵,阴差阳错,落到你的手里,宝物蒙尘,小僧实在是看不过眼,拿过来玩一玩罢了,你有意见?”

    唐林儿面色一沉,显然,陈平说他为胡人当狗,戳到了他的心眼子,眼底深处升起一丝冷意,“至于北周,良禽择木而栖,我法相宗与他们只是合作而已,谈不上当狗不当狗。

    反倒是你这蝼蚁之辈,也敢口出狂言,真真是找死?”

    他面色一厉,眉间红纹都好似放出光来,一步踏过七丈,腾起半空。

    到了陈平身前空中,掌心一朵红莲,火焰疯狂涨大,一掌印下。

    掌沿四方,空气燃烧,树木焚毁,草地泥土都化为熊熊烈焰流浆……

    山间温度疯狂攀升,就如这山间秀景,变成了熔岩火山。

    “红莲业火掌!”

    四周响起一片惊呼。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