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无可能”的犯罪 第四十四章:几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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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抿嘴唇:“他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迷惑警方,如果是团队作案的话,这一切不就成了无用功了吗?”

    罗涵讲到这种程度,我脑子才慢慢转了过来,事情的确正如罗涵所说,凶手又是故意暴露自己,又是给自己故意让两地的目击者看到自己的,花了这么大的功夫制造出这样的情况,肯定是为了迷惑警方,让案件变得更难破解些。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存在同伙作案的可能性的话,无疑是为警方降低了这两件案子的调查难度,这违背整个案件的底层逻辑,是绝对不可能的。

    颜思明和小朱警官此时也明白了过来,虽然他能够解释得通从而排除同伙作案的可能性,但还是没能将蒙在我们心头的阴影所揭开,凶手到底是怎样做到同时在两个地方作案并被目击到的。

    我又向罗涵提出了两种可能性,但都被罗涵一一否决了。

    首先第一个,我提出会不会凶手在案发后将尸体转移了,发现尸体的位置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个想法提出来之后,罗涵,颜思明和小朱警官都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盯着我,看得我浑身发毛。

    后来罗涵解释说,他仔细观察过两起案件的案发现场,我说的这种情况从两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痕迹来看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凶器在现场,现场的血迹也符合死者倒地后自然蔓延的情况,所以两起案子的第一案发现场确定是发现尸体的地方。

    我的第二个想法,倒是让其他人思考了一会,不过还是没有逃过被罗涵否决的命运。我提出有没有可能凶手像电视上一样,做了什么神奇的延时装置,可以将死者的死亡时间延后,以此来扰乱警方的调查。

    罗涵说这种情况也基本不可能发生,先不论凶手当晚在行凶后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收用来延时的装置,就算有,但要保证在相距一百公里以上的两个不同城市里做到在同一时间精准地杀掉两个人,这样的作案难度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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