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意大利人的效率

    009 意大利人的效率 (第2/3页)

 原主对橄榄球知道的也不多,毕竟他们一家主要看棒球,也就是MLB。

    至于夏国观众所熟知的NBA,则在美利坚四大职业体育联盟里排第四,并主打海外市场。

    罗伯特,一名较年轻的助力教练附和道:“比尔的力量也很强悍,教练您也是职业出身,竟然被他一下子推翻在地,感谢上帝的馈赠。”

    他说着话的同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墨菲更乐了,也跟着画了个十字。

    另一名助理教练,詹姆则问道:“比尔,我很好奇,你这两年在干什么?当然,问这个纯出于满足我的好奇心,要是有隐私问题,你也可以选择不回答。”

    这是位带着红色鸭舌帽的白人男性,穿着休闲灰色短袖,脖子被晒的通红,目测像个南方州的农场白男。

    也就是俗称的红脖子,红脖子这个词在美国二十世纪的美国媒体里,算是对南方贫穷白男的一种蔑称。

    但在七十年代,主要是美仁宗吉米·卡特担任大统领时期,出现了一个词叫做“时髦红脖子”(redneck chic),也就是白人通过美黑将自己晒成红脖子成了一种时尚。

    所以詹姆大概率不是南方州的穷白男,而是个赶时髦的城市白男。

    比尔想了想,原主在辍学两年里没干啥惊天动地的坏事,属于在社会上混了两年,在以后的简历里,这点可以大书特书写进去。

    “几年前,我的父母因为一个抢劫犯去世了。”讲述自己的故事前,比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悲伤。

    周围三人果然有所触动,墨菲教练止住了笑容,罗伯特拍了拍比尔的胳膊。

    “所以我上高中后变得无所适从,因为没人告诉我该干什么,抚养我的大舅舅妈忙于工作,连自己的孩子都管不好,我也就学着表哥,离开学校去夜店酒吧混日子去了。”

    “每天中午左右起床,然后下午上班,直到凌晨。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可能是上帝的指引,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在大学里做实验,有漂亮的女朋友,导师和同学也都很友好,前途似乎一片光明,然后我就醒了。自那后,我就一心想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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