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礼法之争

    第344章 礼法之争 (第3/3页)

来就推行薄葬,陪葬品只有美玉一块再加上书写一生功过的竹简或者青铜器。因此对丧葬之风很是看重。

    这一次王荆就要以礼记的方式将简葬推行开来。甚至若是后世皇帝违背简葬,大臣或者宗室都可以依照礼记反对。

    按照周礼,诸侯王或者天子薨逝,要有小祥礼、大祥礼以及最后释服。

    小祥是父母逝后一周年也就是第十三个月,大祥是逝后两周年第二十五个月,加起来就是三年。

    这三年就是服丧期,在这个期间一切衣食住行都有不同的规定,比如不能穿华丽的衣服,不能吃辛辣、肉食,不能喝酒,不能举办宴会歌舞等等。

    真实历史当中,东汉末年的袁绍就是服丧三年,而且还是在父母坟墓附近结庐而居三年,然后才得到了天下楷模的称呼。

    若是按照这《礼记》上记载的来办,皇帝是不是也要服丧三年?皇帝驾崩,大臣是不是同样要服丧三年?

    如此长的丧期简直是丧心病狂,对天下百姓都是折磨,王荆直接就将丧礼改成了以日代月,同时还进行了简化,将丧礼简化成了三十天。

    如此一来,皇帝驾崩,天下也只需服丧礼一个月。而天子丧礼才一个月,百姓丧礼你敢超过一个月?超过就是僭越。

    此外对于天子皇陵也进行了严格限制,不许厚葬,顶多允许烧制一些兵马俑充作陪葬,皇帝生前也不允许修建皇陵,以免皇帝好大喜功,给自己建了一座‘金字塔’。

    皇帝驾崩后,最多一年后下葬,一年时间再怎么建设,皇陵规模也不会太大。

    对于《内则篇》王荆更是非常反感,这里面的记载实在是太繁琐了,包括了衣食住行等等诸多问题。

    基本上是将人从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一天要干的事情全都记录了下来,王荆看的是头皮发麻。

    王荆扪心自问,他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自己做不到,难道要去别人做到吗?

    因此王荆对《内则篇》进行了大量修改批注,比如女子出门需要遮挡面容,这在他看来就是多此一举。先秦时期说不吃内脏,但是百姓为了节省食物,内脏一直都吃。

    若是禁绝,让百姓怎么办。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事,比如孝道,按照礼记上面的,天下无有不是的父母。父母做的决定都是对的。

    但是很多事情不能这样看,若是父母让休妻,儿子也要执行吗?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是一个难题。

    还有一些,父母若是让其犯罪,那又怎么办?难道也听从父母之言?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若是冬天父母想吃笋如何办?难道真去竹林中哭诉一场,地面上就会有竹笋长出来?伱以为自己是昊天文王子嗣?

    王荆对礼记进行了大量批阅、注解,甚至是直接删减修改。同时将《礼记》不纳入考核范围,只要求知晓,阅读即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