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以爱之名(上)

    第二十三章 以爱之名(上) (第2/3页)

  跪在地上流泪哀求的男人,自然而然让雷恩想起了自己的遭遇,所以他忍着鼻腔里的酸意给出了建议。

    “您不明白,先生,我和多米妮卡早已没有任何亲人,这么久以来,始终是我们父女二人相依为命。”

    “那么,至少还有教堂开设的福利院——我身边这位先生应该可以帮忙,以他在神职人员中的地位,只是一句话的事。”

    “不行,您真的不明白,好心的先生,多米哪里都不能去,教堂——尤其是那里——您不明白——”

    就在巴尔特抱头哭泣时,沙哑的、低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爸爸,您怎么哭了?”

    那声音是这样说的。

    “我想,我现在明白了。”

    罗德面色凝重,眼神看向楼梯中间。

    雷恩随之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粉色睡袍的小孩子站在那里,一只手抱着书本、一只手紧紧地抓着楼梯扶手。她有一双属于小女孩的、水汪汪的漂亮眼睛,但除此之外,雷恩再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能与‘漂亮’相关联的地方。

    沙哑难听的嗓音、开裂溃烂的泥浆色皮肤、残缺的藻绿色指甲,以及空气中突然出现的、就连那腻人熏香都压不下去的隐隐臭味,无不表示眼前这个怯生生的人形生物绝非活人。但她分明又是有生命的,同时显然也有着自己的思想,这一点,跟僵尸那种没脑子的废物有着明显区别。

    雷恩深吸一口气,他马上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也明白了为什么巴尔特坚称自己的女儿哪里也不能去、尤其不能去教堂开设的福利院。在海伦女士的理论教学中,也曾有过关于眼前生物的讲解。

    站在楼梯中间的,是一只食尸鬼。

    “这么说来,”

    雷恩强忍着恶心说:“贫民窟里失踪的那些人——”

    “恐怕是这样的。”

    罗德轻声说道。

    “每月一次,时间也对得上。”

    “至少一次,这是能够保证它们存活的最基本的分量。”

    顾不上听他们两人说话,巴尔特猛地回过头,然后失声大叫:“多米!你这个蠢姑娘,为什么要走下楼来?!”

    “我很担心您,爸爸。”

    有着可爱小姑娘名字的食尸鬼战战兢兢地说:“您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是因为多米妮卡又惹您伤心了吗?”

    “不!!”

    巴尔特大叫一声,连滚带爬地冲到女儿身边,一把将她搂进怀里,“你不该——我的宝贝——你不该露面的,他们没法儿理解,是的,绝对不能——他们会连你一起抓走的!”

    “抓走我,怎么会?”

    多米妮卡瞪大了水汪汪的眼睛,好奇地扫视着两个陌生人。

    哪里需要这么麻烦,雷恩心想,处理食尸鬼这种标准意义上的邪恶生物,抓走或监禁都太可笑了,至于说审判——显然审判也是多余的,如同见到了一只苍蝇,直接打死才是最被认可的做法,没人愿意抓住苍蝇之后再开个会讨论如何处置。

    不得不说,眼前这种家庭关系实在太怪异了:一个兼职‘裁缝’的黑巫师——或者说一个兼职‘黑巫师’的裁缝,与一只幼年食尸鬼同住一起,并且两人还以‘父女’相称。天呐,什么样的变态会饲养一只小食尸鬼做女儿?!

    这种行为,哪怕对黑巫师来说也过于变态了吧!

    要知道,即使在邪恶生物之中、食尸鬼也是相对卑贱的那类存在,简直比僵尸也强不了多少。它们虽然天性残忍,但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正面对抗的情况下,只需要两到三个健壮的农夫、手里再拿点铁锹铁耙之类的玩意儿,就足以完胜一只成年食尸鬼。所以,巴尔特显然并非将多米妮卡当做了战斗伙伴,从他的种种表现中雷恩也能看得出来,这个变态是真的把自己那畸形的父爱倾注到了这只小食尸鬼身上。

    “领养吗?或许极个别人会有这种扭曲的癖好吧,但我确实未曾听说过。”

    雷恩小声对罗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罗德则摇了摇头,“现在的情况似乎不是那么简单,依我看,这两人或许是真正的父女,没错,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这有可能吗?”

    雷恩感到十分震惊,“人类也能生出食尸鬼吗?混血的?天呐,巴尔特这家伙,我简直不敢想象他究竟出于怎样的心理、才能对一只雌性食尸鬼做出那样可怕的事——邪恶,真他妈的太邪恶了——但说实话,这种勇气又实在令同为男性的我不得不佩服。”

    “我真不希望再从你口中听到类似的话语,”

    罗德沉着脸说道:“就算不提你预备役的身份,雷恩,我认为这种无端的猜测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足够下流了。”

    “我和我的妻子——曾经的妻子——都是人类。”

    巴尔特瘫坐在楼梯台阶上,怀中紧拥着多米妮卡,呜咽着说道:“至于可怜的多米,我最耀眼的明珠、我的宝贝,她也并非天生就是这幅模样。那时,她的皮肤白嫩得像是刚剥壳的鸡蛋,指甲则是淡粉色的。说真的,你们绝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可人的小姑娘。”

    “那么,后来发生了什么?”

    雷恩忍不住问道。

    “多米患有一种可怕的疾病,据我猜想,应该是某种只在女性身上发作的家族遗传病,事实上,在我十三岁时、正是这种病夺走了我母亲的生命。但她是幸运的,不是吗?当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人生不算圆满,但至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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