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敲打威胁
第十三章 敲打威胁 (第1/3页)
遭到拒绝李衔清早有预料,轻咳几声端起茶杯浅啜一口,茶香飘散沁人心脾。
“你也觉得我大势已去回天乏术?”
“属下不敢。”池砚舟从凳子上站起身子语气诚恳。
“坐。”
“是。”
此事在署内如今算不得机密,可由当事人李衔清亲口说出,池砚舟应付起来稍显吃力。
“你到署里时间尚短,只知我与署长不合,却不知其中还有一桩丑闻。”
丑闻?
池砚舟根本不想听,很多时候知道的少,远比知道的多安全。
可时至今日李衔清还是特务系主任,池砚舟不便直接起身离去,耳朵想堵也堵不住。
“1935年冬,珠河县警察署在周贵沟,逮捕躲藏在此处养伤赵姓女红党一名,身份乃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县委特派员、抗日妇女会领导人。先于珠河县警察署关押审讯,后移交滨江省警务厅特务科。
酷刑审讯无果加之伤势严重性命垂危,滨江省警务厅以假名“王氏”将其送到冰城市立医院病房监禁治疗,委托南岗区警察署负责看守。在长达半年之久的看守中,其中一名警员长期与女红党接触受其蛊惑,联和医院女护士协助越狱。
事发后警察署全员出动,根据从俄人司机处打探到的线索,在阿什河东20公里处将人逮捕,当日便由南岗区警察署转送冰城警察厅,警员、护士送交冰城高等监察厅起诉审理,只是还未等到判决下达,警员因受刑过重死于狱中。
警员受红党蛊惑帮助其越狱一事引得警务厅、警察厅勃然大怒,署长被处以严厉处罚及警告,但听闻署长说负责看守女红党警员由我亲手安排,可此事我压根毫不知情,于是向警察署副署长井山一樹说明缘由,致使署长处罚加重,自此矛盾激化不可调和。”
警察署副署长都由日本人担任,起监视管理之责,权利尚在正署长之上。
李衔清长篇大论中间几度咳嗽打断,可他费力说这些总归不是只为解释与署长矛盾,究竟欲意何为?
池砚舟首先察觉李衔清暗中表明南岗警察署内非陈知新一言堂,副署长井山一樹意见更为重要,但若仅是表明这点无需言语如此之多。
受“蛊惑”警员?
王昱临?
李衔清是怀疑王昱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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