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后悔报官

    第十七章、后悔报官 (第3/3页)

星辰在心中暗自盘算着其中利弊,横竖想不出两全之法,想及之前制定联合南墨、拉拢西墨、辩倒东墨的辩护方针,心一横,道:“宛县一案中,最让我后悔的事,就是报官。”

    与其一味被动挨打,还不如主动出击,不破不立。

    这就是席星辰想出来的办法。

    “这是为何?”果然,席星辰的话不仅让东墨的三位长者脸色十分难看,就连袁兴邦也有所动容。

    贩卖人口关乎国本,大衍王朝律法中有明文规定:如果通过言语诱导贩卖人口的话,不管成功与否,主犯都要绞死,从犯则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如果利用迷药等强制贩卖人口的话,主犯直接绞死,而从犯杖责一百,流放四千里充军。另外如果主犯是女子的话,不管知情与否,她丈夫跟主犯是同罪。

    袁兴邦作为戒律堂的首席,自然也是精通大衍王朝律法的。

    千百年来,虽然墨家戒律自成一体,但如果墨家弟子犯了墨法并触及大衍刑法,戒律堂取得证据口供后,一般也会将犯法的墨家弟子交由官府处置。

    因此在袁兴邦看来,姚文彬贩卖人口之事,于情于法,报官绝对是上上之选。

    在这一点上,袁兴邦和周振海的观点是一致的。

    “那晚我安排好杨雪莲和姚大强、姚阿狗三人后,便根据姚大强提供的线索,在姚文彬的一处落脚点将他抓了回来。这个姚文彬见到姚大强之后,也挺干脆,很快就承认了所有罪行,包括贩卖人口,并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为免夜长梦多,我和董良策当晚便雇了一辆马车,连夜将姚文彬三人以及证人杨雪莲押回县城。”

    “到达县城时天还没亮,县令戴安东见证据确凿,下令将姚文彬三人收监,待天明后正式升堂公审。杨雪莲由于是女人,并且是关键人证,不便独自留在客栈,便被戴安东带往内堂,由县衙女眷安置。我则住董良策家,等候消息。”

    “本以为事情到此便告一段落,谁料当晚就出事了。”说到这里,席星辰眉毛微皱,似不愿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