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2/3页)
,没吃到肉还惹一身骚。还不如把马肉吃了,马骨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时间一长,谁还会去查这些破事呢?
结果等县尉找到他们三人的时候,马肉正在家中的大锅里煮着呢。他们三个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不会轻易杀人,其他的事情,没有不敢做的,也没什么顾忌。
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县衙门里挂了号的人物,平日里偷鸡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件事把方重勇闹得有点骑虎难下,他本来是低调来邠州办事,没想到居然被三个毫无权势与身份的地痞给飞龙骑脸了!
唐代的官制很魔幻,同一种官职,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根据那个人身上其他官职的搭配,而有所变化,甚至效果大相径庭。
比如说“御史大夫”这个职务,本来朝廷中枢御史台的大佬是御史大夫,但是在很多节度使身上,也带着“御史大夫”这个官职。
这并不是说他们就可以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而是说无品级的节度使,身份权重等同于中枢的“御史大夫”。
同一个官职,不同的职权,非常的典型。
监察御史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以方重勇身上有监察御史这个职务,但实际上能不能用,具体要看他的“差使”是要去“监察”谁,这里头有一个“神器”到底拿在手上没有的问题。
具体到现在这件事上,就是说方重勇到邠州“公干”,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同时地方官员,需要对此有一个基本判断。
而这个官场潜规则,就是看方重勇身边,有没有朝廷给监察御史配置的“僚属官”。
一个监察御史,起码有二十多个僚属官!真正动起来,那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方重勇带着浩浩荡荡一群人来到邠州府衙找刺史公干,那么他的立场,就是纠察邠州官场不法。
说白了,就是到这里来搞事情的!弹劾官员的!
如此一来,非但邠州府衙不会配合他的工作,反而会“公事公办”,处处给他穿小鞋。
那个时候,方重勇别说是勘探煤矿了,就是出门都要担心脖子安全不安全。
但是方重勇如果孤身前来,那么就明摆着不是为了纠察地方官员不法。
所以邠州刺史李齐物见了方重勇就好像老友相见一般热情接待,给予了最大程度的配合,还推荐亲信高尚给方重勇打下手,就是因为:对方来这里没有恶意,反而是一个跟中枢方面沟通联络拉靠山的好机会。
这是属于对双方都有利,而且彼此都默契的双赢。没想到几个盗马贼,打破了邠州官场的平静。
“方御史,人已经抓到了,马匹是邠州府衙那边的,您看这件事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县衙后堂,四十多岁的三水县令杨遗名,小心翼翼的叉手行礼,对年龄当他儿子都嫌小的方重勇询问道。官场之上,年龄越大,利用价值和潜力就越小。快五十岁的杨遗名对十多岁的方重勇谦卑,只是官场常态而已。
莫欺少年穷,如果少年已经不穷了,你要更客气才是,因为他将来不仅继续富有,甚至还可能有权!
“那盗马是什么罪名呢?”
方重勇佯作不知,有些迷惑的询问道。
杨遗名干笑一声说道:“盗马者死,唐律明明白白写着呢。”
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唐代的刑律判罚,实际上也要分情况。比如说犯人是因为什么盗马,是因为公事,还是见财起意?
盗了马以后,最后是归还了,还是贩卖或者杀马吃肉了?
这里头不同的情况,判罚的尺度也不同。罪犯的“主观性”,占了很大比例。
最轻的只是笞五十,然后重一点的还有流放三千里、砍双手等刑罚套餐,最重的就是斩立决了。
杨遗名之所以要说盗马者死,那是因为,这些人本来就该死啊!按正常的唐律来判,这些人就是死罪!更何况他们还是不事生产的游侠儿!
“兵募或府兵退役的士卒,到了乡里之后无法务农,只能成为游侠儿,整日偷鸡摸狗。这种事情,三水县多不多?”
方重勇笑着问道,只是脸上的笑容,看上去有些意味深长。
杨遗名把他当初入官场的愣头青,却不知道方衙内有事没事就研究大唐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分熟练的“老官僚”了。
杨遗名心中一惊,但看这句话,就知道方重勇绝非浪得虚名之辈,跟丘八们打交道的经验很丰富啊!
事实上,从前府兵退伍归乡,本身就会在当地引起极大的社会问题,这已经不是什么江湖传说,而是当年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基哥下令废除府兵制,有这样一部分原因在里头。
不仅是因为服役番上的时间经常是五六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