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新歌
第30章 新歌 (第1/3页)
林夕度过了一个还算愉快的周末。
白露本来说周日下午就能从魔都飞回星城的。
结果临时有事耽搁了,周一才回来。
周一的时候,林夕就更高兴了。
倒不是因为白露回来。
而是新时代公司,王晓凯的经纪人打电话来告诉他,王晓凯后天周三下午,会参加一场活动,资方点名要求王晓凯在活动上演唱《带你去旅行》。
到时候,林夕可以分到关于歌曲部分三万块的费用。
林夕对此自然是无不可,不会去阻拦王晓凯唱这首歌。
他也阻拦不了,毕竟王晓凯是买下了这首歌的演唱权和翻唱权的。
而且,对他来说白捡三万块,为什么要拒绝!
难受的应该是王晓凯。
唱一首被他在台上骂过的歌,相当于自己打自己的脸。
而且最过分的还是,唱完后,钱还得分给林夕!
爽!
还有个好消息,就是《带你去旅行》这首歌和他前世一样,在各大音乐平台和短视频平台迅速火了。
这个世界和前世的蓝星一样,用户网上听歌大部分是不需要钱的,或者开了包月就行;短视频背景bgm,更是全部可以免费使用。
但是音乐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会根据收听量、背景音乐使用次数,给词曲作者钱。
虽然单次价格非常低,但如果一首歌火了,收入还是较为可观的。
比如按照《带你去旅行》目前火的势头,林夕开始这两個月,一个月收入大几万块估计问题不大。
后面大家腻了,听的人少了,收入就会锐减。
一个月可能就几千块,甚至更少。
但胜在源源不断。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当时王晓凯要买这首歌的全部版权时,林夕坚持不肯卖的原因。
即便现在已经过了网络蛮荒时代,手机彩铃什么的疯狂赚钱。
但一首真正能火的歌,拉长时间到以十年为单位,受益多半不会低于几十万。
而如果一笔买卖,就算当今乐坛词曲创作人中最出名的几位,一首歌也不可能卖到百万的天价。
有钱后。
林夕干脆也就退了快捷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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