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回

    第26回 (第2/3页)

  对方身材魁梧壮实,一看便知不是好惹的主。

    无妨,兰秋晨自认也不好惹,何况身边还有两条恶犬相随左右。另外两条巡山去了,若有危险,只需吹一下哨子就能召它们过来。

    所幸平头小哥并无恶意,看见她下来,首先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不要跟陌生人站到一起,更不要轻易给对方开门,无论来人是男是女。何况眼下是在山里,凡事要三思后行,兰秋晨隔着铁栅门等着对方取出身份证明。

    先看身份证,然后对方把手机递给她:

    “我的雇主风先生想跟你通话。”

    风先生,风野衡。

    对于有幸收到偶像亲手摘红石榴的这个人,兰秋晨的内心是好奇的,伸手接过手机一瞧。

    哟,一位气质不凡,长得清俊绝伦的男生出现在屏幕里。

    这男人,当得起官方媒体用“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来形容他,不愧是能混娱乐圈的人。自从听偶像提过他的名字,兰秋晨便从网上搜过他的过往事迹。

    当时第一眼觉得,嗯,很帅。且歌舞俱佳,演技精湛。

    可娱乐圈里有太多的帅哥美女,几乎每天的热搜都是新面孔。其余的要么是哪位大咖要结婚了,要么哪位小生塌房了,太过正经的明星似乎都很难出头。

    直到近在咫尺,方意识到对方的容貌真的比一般人出挑太多太多。

    此时此刻,看着视频里的男人,兰秋晨的心头瞬即掠过偶像那句“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之前她是不以为然,主张想爱就爱,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但眼下,她的脑海里只掠过一句话:

    烂漫不过山中花,绝色尽在烟火里。

    偶像和他,一个是避世逍遥的山中花,一个混迹人间烟火的最深处。的确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就算有所交集,双方必须有人作出牺牲才能圆满。

    偶像志在山野,他成名不易,谁又有资格劝他放弃?

    “你好,兰小姐,”视频里,风野衡笑若清风拂柳,“我叫风野衡,是弯弯的朋友。”

    “啊,你好,我知道。”兰秋晨本能地应和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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