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王师中

    第七十三章 王师中 (第3/3页)

怕上官已经叫他起身了,可他也只是直起上本身,下半身仍牢牢地跪在地上回话。

    “回相公的话,不是卑职要花六千贯,而是登云山的贼人没有那么多现银,愿意按月缴纳,每月进献三百石海盐于相公。那贼人言说,只要相公在任一个月,就缴纳一个月,概不拖欠。”

    贪官往往都具备一些优点,比如务实不务虚。

    务实的王知州,没有纠结他们一文一武张口登云山的贼人,闭口什么六千贯。对他来说,挣钱才是最重要的,毕竟从辽国一路跑到宋国,虽然人身安全和地位有了保障,但是这个身外之物却大都留在了辽国。

    而没有身外之物,他这种没有跟脚的外来者就必然坐不稳屁股底下的官椅,所以,挣钱嘛,不寒碜。

    同样,他也没有傻到询问孙立,万一放了那登云山的贼人,但贼人不遵守诺言怎么办。

    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必宣之于口。

    第一,他王师中是谁?是手握一州军政大权的知州相公啊!区区一伙贼人敢不听话?且不说他的私盐生意还想不想做了,就说他一声令下,数千大军就能上山剿灭了这伙毛贼,所以说,手上有权,即便不签合同,还怕别人敢违约?

    第二,王知州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所谓拿钱交换两个犯人的话语只是说辞罢了,那个贼头只不过想籍此攀附上他王大知州的关系,好为了后续在登州境内贩卖私盐铺路而已。

    再者说了,即便这伙贼人真的胆大包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不还有底下跪着的这个丘八么。有道是跑得掉和尚,怕不掉庙,别以为他王大知州不知道这孙立和犯人的关系,以及他的那个弟弟做的一干违法犯禁的买卖,真要是放了犯人,不见回头钱,这个孙立的家产,绝对抵得上两个无足轻重,平头百姓的性命。

    于是乎,一场各怀鬼胎、见不得人但是又屡见不鲜的交易就此达成。

    王知州获得了一笔长久的财源,也如愿以偿达到了杀鸡儆猴,敲打各路牛鬼蛇神的初衷。而孙立之所以愿意走这一遭,为了保全亲戚是假,想借此攀附知州是真。

    至于邹润,他却没想到,一手闲棋,会有如此大的收益。

    可谓是三全其美,人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