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七步之外,箭比拳快
第九十一章 七步之外,箭比拳快 (第1/3页)
夜色如墨笼盖四野,外城棚户区腾起一丛丛烈焰,舔舐茅草搭建的破木屋,寒风呜呜吹刮,把火势推助得更凶,瞬间延绵开去。
“走水了!”
“快救火啊!”
“囡囡!我家囡囡还在里面……”
各种呼救、凄喊、哭叫、怪笑相互交织,形成闹哄哄的一派乱象。
随着外城的大门一破,几十号赤眉贼裹挟数百苦役,好像巨石砸进平湖,瞬间搅弄出好大的动静。
杀人,放火,劫掠,掳夺……无穷的恶意肆意席卷,吞没一条又一条的鲜活性命。
咻!
牛角硬弓一张一放,羽箭快若电光,钉穿一条赤眉贼的喉咙,带起飚射的血花!
“阿七,你的射术真厉害!”
虾头紧跟在白启身后,好似随行的影子,适时地递出一支支羽箭。
“咱们去东市铺子,跟水哥、梁伯会合,避开内城的那窝贼人,再绕回通文馆。”
白启挑起眉毛,他本来瞄的是胸口,怎么命中喉咙了?
猿臂善射不假,可固定的箭靶与活人差别极大,尤其目标还练过拳脚的情况下。
只能继续肝进度,争取早日突破小成了。
“好嘞,我爹,他应该也在东市铺子,今天赶庙会,他想着早些交完货好看戏……”
虾头眼中闪过担心,脚步却未停下,收回羽箭的同时,顺手捡了一口赤眉贼所用的钢刀,当做防身。
长街两旁的铺子、摊子,要么被掀翻在地,要么给洗劫一空。
踩烂的瓜果,皱巴巴的拨浪鼓,倾倒的草垛上插着几支糖葫芦……黑河县的外城迅速沦陷,三大家的卫队,大户豢养的家丁,哪会在意受难的贱户。
这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白启手持硬弓,快步穿过并不宽阔的长街,他背后是烧红的半边天,冲天的滚滚浓烟,前边是五六条眉毛发赤的凶恶贼人。
“拿着。”
白启放下掌中硬弓,几个练家子都不是的腌臜货色,不值得浪费羽箭。
他从棚户区杀出来的时候,接连碰到过一两股流窜的赤眉贼,已经消耗不少。
挺拔身躯内的气血沸腾,随着呼吸飞快运转,流经四肢百骸。
“武馆的崽子?”
“绑了?”
“剁了!”
能做十年的赤眉贼,谁没纳过投名状,谁手里头不曾沾过血?
瞅着白启人畜无害的温良样子,直接挥起钢刀招呼。
“正好给我刷拳脚的进度。”
双足一沉,腰与胯合,扎进的裤腿噼啪炸响,挺拔的人影箭步一突!
活像大蟒蛇猛地前冲,几乎不见两脚踏动,他就已经闪到赤眉贼的跟前!
那口钢刀还未斩下,白启眸子泛冷,五指宛若龙爪,直接一探,按住臂膀,劲力狂涌!
喀!
赤眉贼狰狞的脸皮一颤,眼眶似要瞪裂,七窍几欲喷血。
紧接着,身形倏地腾空而起,打了几个滚,像被投石车砸翻,飞出两丈开外。
经过虎形、狗拳的两个练家子,白启发现,墨箓映照的罗汉手、龙行掌进度暴涨一大截,更多感悟化为深刻的经验,远比自己闭关苦练快得多。
这也是,他为何见到赤眉贼,就像瞧着行走的宝鱼一样。
对练功有益啊!
这种打死不用管的活人桩,可比木桩带劲!
“龙行掌发劲猛,身法快,普通的一练根本挡不住几下,罗汉手擒拿凶,腿法狠,捉对厮杀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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