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不急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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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4章 不急于一时 (第1/3页)

    到了山谷里面,陈安也开始变得认真起来。

    他四下观察周围,发现这确实是一个挺好的地方。

    眼下这片谷地,小树、荆棘、草地混杂,地方开阔,谷地中又有水源,这是野兔喜欢生活的地方。

    小树、荆棘多,便于它们藏身,有它们喜欢吃的嫩草、树叶。

    地方开阔,野兔稍稍直立起来就能进行瞭望观察,又适合逃跑。

    而有水,对它们来说也很重要。

    事实上,到了草坡边缘靠近小溪的时候,三人都看到了杂草间那些黑色如同蝌蚪的粪便。

    这是很新鲜的兔子粪便。

    若是时间长了,颜色会变浅,变得灰白。

    一般山里人打交道最多的猎物,除了野鸡、斑鸠、竹溜子外,最多的就属兔子,这些都很熟悉。

    人们常说,搂草打兔子,通常指的是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有可无地拐带另一件事儿,但事实上,山里人上山割草喂牛羊,在割草的过程中,草丛中窜出一只野兔,顺手就是一刀,把兔子打死,得一意外收获。

    看上去似乎不太可能。

    但实际情况是,兔子真有这种特性,一旦隐藏,不轻易暴露,一般当人走到它们跟前才迅速逃跑,甚至有的时候,都快踩到了还一动不动。

    发现有野兔的粪便,三人立刻散布开来开始搜寻,倒是没多长时间,冯正良率先揪到了一只,就是这种一动不动的情况。

    被他一把揪着耳朵提起来,照着脑袋就是两巴掌扇过去,踢蹬着腿的兔子很快便不再动弹。

    在这片山坡上,很容易发现兔子的窝。

    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土洞。

    实际的情况是,野兔只有在繁育期间会打洞,其它时候并没有什么固定巢穴,它们经常临时找个灌木丛、荆棘蓬,或是图嘎达、石块旁边,稍微扒拉一下,形成一个可以蹲窝的地方就先行。

    这样的地方被轻轻翻刨过,形成一個浅坑,它蹲伏在里面,脊背高高隆起,本身的毛色对于它而言,就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有猎狗在,也就没有必要费心搜寻,直接放狗追撵就行。

    所以,三人,六条狗直接就分布在山谷两侧,一路找寻过去。

    猎狗追撵起来,也非常方便。

    野兔奔逃,它们往往在跑不过的时候,靠着灵活的转向,以一种转圈的方式逃。

    兔子小的,跑的圈子小,兔子大的,跑得圈子大,面对六条猎狗的围追堵截,它们几乎没逃脱的可能。

    两个多小时过去,搜完整片山谷,没动一枪,就靠着猎狗追撵惊出的野兔,三人就得到六只兔子。

    加上之前得到的两只,已经八只了。

    陈安很少打兔子,只是偶尔想吃的时候会去下套,他始终将目标放在能赚钱的猎物上,不想在打兔子上浪费太多时间。

    眼看已经到了中午,三人在小溪边找了片还算平整的草地,拢火烤火烧馍。

    趁着这个时候,陈安和宏山两人上手,将兔子的皮给剥了。

    在溪水里撅着屁股喝了一饱水,洗了手,两人回到草地上坐着等冯正良烤热的火烧馍。

    冯正良看着陈安和宏山,再次说道:“两个弟娃儿,昨天说过的事情,不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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