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老兵呢?

    第六章 我老兵呢? (第3/3页)

这种明明枪法很烂,还要边往前冲边射击的,一看就是平时只要拿出枪就能解决问题的菜鸟。

    虽然对于小混混而言,手里捏着家伙就已经是足够的威慑,但对于冯雪来说……

    “刷!”

    “嗷——”

    破空之声响起,随即就是一声惨叫,虽然觉得身为一名秧歌star就算上学身上也该备有武器,但没时间检查的冯雪只能再次丢出了藏品铅笔。

    此时他已经发现了藏品的另一个好处——

    这玩意只要不是按照正规途径消耗(比如喝红茶、花钱、吃饼干、削铅笔),基本是不会损毁的。

    就如这只铅笔,哪怕在之前的节点戳死了一个倒霉蛋,但此时,它的尖端仍旧能够刺穿人的手腕!

    只是此时持枪的显然不止一人,冲在最前面的倒霉蛋的“失手”,并不能影响后续的冲锋。

    不过,哪怕只是一瞬间的停顿,也已经足够,就在那倒霉蛋的惨叫使得同伴产生畏惧的瞬间,冯雪却是忽然将揽住少女腰肢的手臂上移,双手用力,好似扔麻袋一般,将少女扔过了高墙。

    将不超过八十斤的人丢过两米二的高度,这对于冯雪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伴随着少女迟来的惊呼与尖叫,冯雪的脸上却是露出了嗜血的笑容。

    手中的书包猛然一抖,课本、文具以及诸多零碎瞬间在空中散开,冯雪甚至都懒得去抓那柄断刀,随手抄起一根直尺,便冲了上去!

    至于子弹?

    开玩笑!

    “老子他喵的刀枪不入口牙!”

    金色的光辉在冯雪的身上炸开,他就仿佛爆气的超级赛亚人一般,在短短两秒不到的时间里跨过了十米的距离,手中直尺连带着门牙一起戳进敌人嘴里,握住手枪套筒的左手只是顺势一掰,不顾那明显被扳机护圈别断的食指,直接将其扯了下来。

    而在下一刻,不只是这不断吐出血沫的混混,后续还在前冲的枪手也在瞬间刹住了脚步。

    因为在这一刻,冯雪的手里,有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