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善恶终究有报
124:善恶终究有报 (第2/3页)
到秦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本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并及时向被告方范远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原被告双方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来到法院接受审理。”
“针对原被告双方各自的诉求,本院根据合法的流程进行审理,双方进行了举证和辩论,陈述最终意见后,本庭暂时休庭,进行合议庭审议,现审议完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方范远,事实列举充分,证明其并未对原告母亲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且还帮助了原告母亲去到医院,并代付了医药费,其行为正当,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现判处其无罪。”
“原告方陆桓,在已知事件真相的情况下,依旧多次以网络舆论,上门讨要的方式向被告方索取赔偿,并且还将被告告上法庭,情节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犯敲诈勒索罪,诬告罪,并且原告方在法庭上提交伪造证据,犯伪证罪,在网络上肆意散布不实信息,且对被告方造成巨大伤害,犯诽谤罪,综上,数罪并罚,判处陆桓有期徒刑十三年,且不允许减刑。”
“原告方律师王新建,在已知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刻意引导原告进行证据伪造行为,并促使其上庭诬告,犯教唆罪及协助制造伪证罪,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条款,当事人对秦城法院一审判决有异议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在我宣布休庭。”
懵了,或者说整个大脑一片空白,这就是陆桓现在全部的生理反应,他在听到自己判决的那一刻,他还不敢确认,这是真实的事情。
直到他听完审判长说完且不允许减刑过后,他才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十三年的不能减刑,这意味着他人生的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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