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给钱

    11、给钱 (第3/3页)

,分毫差不得。

    倒是有一些人,觉得要行善积德,必须分文不取,最终下场都挺惨的,这事咱们放后面说。

    具体来说,胡阿姨的钱不是给自己要的,而是给仙家要的,她办事可以分毫不要,但是仙家办事不能不要钱。

    这里面大体上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果上的,一个是生活上的。

    在因果上,仙家做事-弟马收钱-弟马花钱做善事属于一条完整的因果链。

    假如说,仙家不要钱,那在无形之中,仙家就欠了弟马的因果,对仙家的修炼产生不好的影响。

    倒不如,仙家所求的是外物,由钱这个外物承担因果。

    另一方面,弟马和香客之间也有因果,李军求胡阿姨办事,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雇佣的因果。

    雇人办事不给钱,这不耍流氓吗?

    一码事一码算,缘主给了钱,弟马办了事,彼此两清,互不相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哪里不好?

    退一万步来说,仙家帮人查事看事,破解灾祸,求的是在修行路济世渡人,扬名四海,需要的是吸收众生的香火供奉。

    所以,从因果上来讲,这钱不能不收,不收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第二个原因,便是生活上的了。

    弟马也需要生活,需要供奉,平时要买很多东西,香、水果、供奉碗盏等等。

    这些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弟马同情别人可以不收钱,但弟马买这些东西,商店老板可不会免费。

    再加上弟马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这些都是香火和赏钱才能换来的,从这点来说,找人看事也必须要给钱。

    倒有一些心特别善的弟马,事做的也比较绝,谁来看事都不要钱。最终或是老仙生气、或是因果缠身,到头来给自己整的体弱多病,厄运相随、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实在得不偿失。

    而且,胡阿姨说的清楚,他要这五百块,是个李军和他姥姥‘化解事’的,救活姥姥这么大的恩情,她可一分钱没要。

    不过,要说化解事,也不知道胡阿姨要怎么化解没脸子和李军家的恩恩怨怨,一家人的血债,能算的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