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马术比武,黑骑士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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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马术比武,黑骑士骑术 (第1/3页)

    竞技大会的最后一项,骑术比武,地点位于伦都城郊的村庄。

    整座村庄都被临时征用,成为赛场的一部分,热闹得像是重大节日。

    营地里,铁匠、厨师、皮匠支起五颜六色的帐篷,为参加比武的骑士提供服务。叶芝策马行在营地,只见一名手持骑枪,穿戴锁甲,覆面头盔的骑士,正在侍从的帮助下翻身上马。

    他的坐骑是一匹黑色的重型挽马,品种为“夏尔龙血马”。

    庞大而雄壮,高约两米,额前还有一簇飘逸的鬃毛。

    这种挽马以巨力闻名,体重可达一千公斤以上,能够驮动共计三百公斤以上的具装马胄与重装骑士,冲锋时是名副其实的战场利器。

    与之相比,“罗兰纯血马”毛色雪白,外型更为飘逸灵动,以速度见长。

    据称,罗兰骑士更容易受贵妇千金的求爱,与他们那潇洒的白马分不开联系。

    大名鼎鼎的圆桌骑士高文,被后人冠以“白马王子”的美称,有学究指出,他的坐骑便是罗兰纯血马。

    叶芝注视黑色的“夏尔龙血马”走了会儿神。

    那名费力登上马背的重装骑士,留意到叶芝,立刻招呼侍从助他下马,旋即摘下头盔,右拳置于板甲胸前,恭敬行礼道:

    “尊敬的伯爵大人,叶芝·伯朗第先生,我是南部行省海恩家族的兰道尔,很荣幸能够在此见到您!”

    经由过目不忘的能力,叶芝已经将金狮王国里的大小贵族差不多记全。海恩家族的族长是个小男爵,而这兰道尔是男爵之子,在决斗比武里败于茱恩·兰尼斯特,此番和叶芝一样,继续参加了马术大赛。

    叶芝手握缰绳,微微颔首,微笑道:“兰道尔骑士,你的龙血马培育得很出色。”

    “伯爵大人过誉了。”兰道尔一脸谦卑,“龙血马是南郡的特产,若您喜欢,我派人护送两匹龙血马运往您的领地,聊表在下对您的敬意!”

    任何一匹龙血马都价值千金,兰道尔这番下了血本,也不过是为巴结叶芝伯爵,这位陛下眼前的红人。

    但叶芝之所以能受国王的重视与提拔,很大原因是因叶芝不属于任何派系,在这种情况下,叶芝怎么可能收下对方的重礼,继而有结党营私的嫌疑?

    “兰道尔骑士的好意我心领了。”

    叶芝淡淡地道:“若有需求,我会差人向你购买龙血马,至于赠送,没有必要。”

    兰道尔怔了怔,领会到叶芝的弦外之音,赶忙低头道:

    “您说的是,伯爵大人,是我冒昧了,请您恕罪!”

    叶芝又流露出一丝微笑,道:“早就听说兰道尔骑士马术超群,等下的比赛,我十分期待阁下的表现。”

    兰道尔又惊又喜,没料到堂堂伯爵竟然主动勉励自己,甚至有些惶恐,恭声道:“定然不辜负伯爵大人的期望!”

    这也不过只是客套话,马术比赛的冠军,叶芝拿定了。

    要不然,也不好向国王交差。

    “驾!”

    叶芝深入营地,发现庆典的氛围更加浓郁——

    各种颜色的家族旗帜树立在帐篷前随风飘扬,骑士或打磨武器或相互攀谈,贵族千金则聚在一起朝钟意的骑士暗送秋波。木篱笆环绕营地,而在营地之外还有一座大出三倍不止的比赛场地。

    想要进入营地,首先要支付一枚金币,这就劝退许多平民,能来观赛的大多是贵族出身,当然也有来比武碰碰运气的猎魔人与冒险者。

    罗兰王国的骑士文学中就有提到,骑士比武是相当风流且浪漫的。骑士们就像争奇斗艳的公孔雀,而观看比武的贵妇也会毫无掩饰地为喜爱的骑士呐喊助威,向他们抛投鲜花、手套、丝带,甚至一掷千金,予以资助。

    骑乘罗兰战马的叶芝到来之际,顿时引起全场瞩目。

    他在诗节上摘得桂冠,又在决斗中夺得冠军,文武双全,已然成为伦都的风云人物。

    更无须提,他年纪轻轻就进封为伯爵,似乎比起传说中受皇后宠爱的“圆桌骑士”兰斯特洛,更加受人欢迎!

    叶芝走到哪里,目光就跟到哪里,这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

    不过,叶芝已经习惯备受瞩目的情况。

    值得一提,按照传统,战场厮杀前指挥官需要向战神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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