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大老爹?超杀女?

    第六十四章 大老爹?超杀女? (第2/3页)



    弗兰克先是拿出了一卷绷带。

    不过不是拿来治疗的,他也没受伤。

    而是用来当口罩。

    就这种长期堆积尸体的地方,鬼知道有多少病菌。

    虽然现在医学技术发达,总部还有李维这个炼金师,但是没必要得病为什么要得病?

    然后将手雷和步枪拿了出来,放到了一边。

    再将钩爪枪作为固定,绳降了下去——钩爪枪是个好东西,攀爬可以用,降落一样可以用。

    至于治疗药水、召回卷轴和剩下的绷带,弗兰克并没有拿出来。

    有了神盾局的那次教训之后,李维给的东西,他就基本不会随便拿出来了。

    枪和手雷丢了,那是小事儿。

    李维给的这些东西丢了,那才叫大事儿。

    三个格子已经够用了,两趟就能把那几个FBI的尸体搬出来。

    至于其他人的尸体,弗兰克只能在心里说一声抱歉了。

    下到井底,将六个FBI的尸体找出来……确定的方式也很简单,虽然是便衣,但他们的身上都有证件,看证件就好了。

    不过也是看了证件后弗兰克才发现,这六个人并不全部都是FBI,而是来自于三家机构。

    两个FBI、两个DEA(缉毒局)、两个NYPD(纽约市警察)。

    显然这六个人是一个专案小组。

    对此弗兰克并不觉得奇怪。

    本身这种涉及面粉的案子,这三家一起行动是很正常的事情。

    FBI和DEA的几个人,弗兰克不认识,反倒是两个纽约警察,他听说过。

    不要奇怪为什么以前作为FBI的弗兰克不认识自己的同行,却听说过两个纽约警察。

    因为这两个BFI是华盛顿总部的,而不是纽约分局,这一点证件上是可以看得出来的,弗兰克一个纽约分局的前特工,不认识总部的特工,太正常了。

    相反,作为纽约分局的FBI,弗兰克经常会和纽约警察合作,认识的警察反而多一些。

    而这两个警察弗兰克虽然没合作过,但是却听说过,因为两人都是纽约警察中的“明星警察”,一对好搭档。

    一个叫达蒙·麦克里迪,一个叫马库斯·威廉姆斯。

    一起破过很多案子,上过很多次电视、报纸。

    只是没想到会死在这里。

    费了不少劲,跑了两趟。

    弗兰克才将六个人的尸体运回了面粉工厂,然后在他们的尸体上留下了一张左手画的,通往弃尸地的线路图,然后用其中一名FBI的手机打了报警电话,用假音说了工厂地址。

    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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