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争龙之立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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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章 争龙之立威望 (第1/3页)

    大野昞说起宇文纯、宇文贵、窦毅等人去突厥迎娶公主,至今滞留未回,估计不太顺利。

    其什么岐州发现了独角兽啦,益州献上了三足乌啦,还献了两次。

    侯胜北笑着说三足乌就是金乌,不是传说后羿射下九只,只剩一只了么?看来都掉你们那里了。(注1)

    侯胜北身为武人,不相信什么祥瑞图谶,为了竖立威望的手段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陈顼现在也需要用些手段,来确立起威望啊。

    ……

    一道道人事任命相继发出,引发了许多人的遐想,勾起了不少人的不安。

    太子詹事孔奂任散骑常侍、国子祭酒。

    太子詹事、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此三职均为三品,属于平调。

    皇太子登基称帝,东宫未立,太子詹事改任其他官职,看起来十分正常。

    而孔奂为圣人之后,去国子学教书育人,也非常的适合。

    挑不出有什么毛病。

    然而孔奂乃是先帝托孤的大臣,陈顼没有辅政之前,国事由到仲举和他两人共决。

    如果改任,怎么都应该给个更有实权的职位,如中书令、吏部尚书、御史中丞、九卿之类的吧。

    哪怕是之前的五兵尚书也好啊,偏偏去负责教书是什么意思?

    岂不不是变相地调离了政务中枢?

    与此相对的。

    特进、左光禄大夫王冲之子王瑒,以侍中兼左骁骑将军,掌一营禁卫。

    王瑒自陈蒨即位起任职东宫,侍奉皇太子,如今的新帝七年之久。

    其父王冲,曾经为王瑒辞领太子中庶子一职,为陈蒨强行留下。

    顾越,字思南,吴郡盐官人。

    授通直散骑常侍、中书舍人,成为执掌机密、起草诏书的五舍人之一。

    顾越自陈蒨即位起为国子博士,侍奉皇太子,如今的新帝读书七年。

    你来我往,互有得失。

    ……

    汝南周弘正领都官尚书,总知五礼事。

    这位博学老者,年纪快七十了,德高望重,他的任职谁都没有异议。

    都官尚书,掌刑狱。

    周弘正上任不久,廷尉提出了一条建议,请重新议定前朝的拷问之法。

    周弘正同意讨论这个提议,召集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行事沈洙五舍人等会尚书省详议。

    由于修订刑律乃是一件大事,请录尚书、安成王陈顼主持会议。

    梁代旧律,拷问囚犯之法,每日一上,起自晡鼓,尽于二更。

    晡时即申时,二更乃亥时。

    之后部郎范泉删定律令,认为三、四个时辰受刑下来,太没人性了,囚犯受不了。

    于是改为分成两次,早晚各拷问一次,白天让囚犯好好休息。

    现在廷尉觉得修改之后又太轻,不足以形成威慑,提出应该再改。

    这是都官尚书该管之事,周弘正率先开口发言:“现在监狱里拷打犯人,有几個招认的,几个没招认啊?先得责取人名、数量以及罪名,以事实为依据,才可以讨论嘛。”(注2)

    有关部门早就准备好了数据。

    廷尉监沈仲由——又是一位姓沈的,立刻列出了数据。

    有寿羽儿一人坐杀长辈寿慧。

    有刘磊渴等八人坐盗取马仗家口,偷渡北朝。

    这几个都是依法上刑,用足了也还是不招。

    有刘道朔坐犯七改偷。

    依法上刑,首尾二日,招了。

    有陈法满坐被使封藏、违法受钱。

    还没上刑,就招了。

    虽然廷尉监就列出了这么几个案例,相信诏狱应该不止这么点事,诸位大人明白就行。

    周弘正发表意见道:“不管犯事轻重小大,都应该依照情理,正言依准五听,验其虚实,怎么可以完全靠拷打来判刑呢?”

    这意见非常符合周老先生的人设风格。

    “而且拷问这种做法,本来就不是古代圣人之制,近代以来方有此法。起自晡鼓,迄于二更,岂是常人所能堪忍?”

    “所以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朝晚二时,同等刻数,进退而求,还是现在的做法比较妥帖啊。”

    “如果缩短上刑的时间,那囚犯的实际罪行就可能不招供了。如果延长用刑时间,又会容易冤枉导致屈打成招。”

    一番话四平八稳,言下之意,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

    周弘正还没完:“且人之所堪,既有强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

    老先生辩论必然引经据典,而且一举例子必然成双成对:

    西汉贯高,为赵国相国,刘邦经过赵国时,对赵王张敖态度傲慢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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