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不改稿是我的原则和底线!(4k)
第168章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不改稿是我的原则和底线!(4k) (第3/3页)
诺学姐】,他们也宛若路明非一样,将【诺诺学姐】视之自己生命里唯一救赎之际,谁料,下一幕.
诺诺学姐直接答应了男友凯撒的求婚!
并且,这一切,作为衰小孩的路明非全程知情,全程看在眼里
江海的套路是什么?
江海的套路就是,先给你塑造出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女性角色,这位女性角色之好,好到让人根本就无法挑剔!
正当读者们逐渐喜欢上了这个角色,认为她就是主角生命里的光,她就是主角生命里唯一的救赎之际——
要么,就刀了她!
要么,就果断把她送出去!
【夏弥】和【诺诺】就是这种套路最好的证明!
“不是哥们儿???诺诺学姐也能嫁给别人的啊?如果诺诺注定要嫁给别人,那她为什么要对路明非这么好?那她为什么要和路明非走这么近?最关键你还全程让路明非知道这个消息这简直就是杀人诛心!”
“我受不了了,这是哪个畜生想出来的剧情?江南,我要杀了伱!!!”
“我都以为诺诺是女主角了,结果你突然给我搞这么一出?好好好这么写是吧,你等我,我到厨房去给你拿点儿东西.”
“我踏马???我就不该手贱买这一期《青春前言》,只要我不知道求婚,只要我不知道诺诺嫁人,那我心心念念的诺诺学姐就永远没有嫁出去,呜呜呜呜”
“先是夏弥,再是诺诺?那下一个又会是谁?江南,你不是人!《青春前言》,你没有心”
如果说,不先经历【夏弥之死】这一情节,那或许大家对于【诺诺接受未婚夫凯撒】求婚的剧情,尚且还算是能接受?
可是,这该死的江海和《青春前言》——
甚至都不想让读者缓一缓?
上一秒,把夏弥给写死。
下一秒,直接就把诺诺给送了出去?
“你们这样写,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
果不其然,在这一期《青春前言》印刷发售出去的第二天,《青春前言》杂志社就遭受到了宛若雷雨一般的洗礼!
读者如潮水一般的差评信件,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涌来。
“这怎么还能有这么多差评呢???”
办公室里。
莫主编看着眼前堆得如山岳一般的差评信件,顿时心焦。
谁料,甚至都还不等莫主编处理读者的这些来信。
下一刻,保安就冲进了主编办公室,只见他用一种极为慌张地眼神看向莫主编:
“莫主编,我们杂志社门牌,被人泼了油漆.”
前两天,杂志社门牌被人泼什么鸡血、鸭血,虽然这些东西的确是有一定的侮辱性,但好歹用毛巾擦一擦,它还是能擦得干净。
可是这泼油漆
这怎么擦?
走到门口,看着原本崭新的门牌被泼得乱七八糟,面目全非。
莫主编当即大怒:
“报警!”
“必须得报警!”
警察来到杂志社,调取了监控录像,这才发现作案也就是泼油漆的嫌疑人,是两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青少年。
像是早有预谋一般,他们手里提着一个铁桶,从大楼踏入电梯之后,便直奔16楼。
看见《青春前言》的门牌之后,端起铁桶泼了就跑。
“为什么他们要泼你们门牌?”
“为什么这俩孩子只泼你们家不泼别人?”
面对警察叔叔的询问,莫主编心里,自然也是有些心虚:
“或许,是因为我们做错事情了”
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在回杂志社路上,莫主编就马不停蹄的同江海联系:
【江海,后续剧情,我们能不能改一下?我们能不能改一下《龙族》的后续大纲】
谁料,对于莫主编的询问,江海也是回答得非常之坚决:
“绝对不可以”
江海连投个短篇都不想改稿,又何况是这动辄上百万字篇幅的长篇?
不改稿应该是江海的原则和底线?
“让我写刀子的是你,让我改稿的也是你,你们这是要闹什么?”
江海至今都记得莫主编对他说过的那句话:
“你越刀,我们杂志社销量就越好,你只管放手去做”
不过,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杂志社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江海也是有些过意不去?
思虑一阵子后,江海给莫主编发送了一则讯息过去:
【莫主编,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是不习惯改稿,如果你觉得实在难办,那《龙族》我可以换一家别的杂志期刊继续连载后续剧情.】
谁料,对于江海提出的解决办法,莫主编的态度同样和他一样坚决:
“绝对不可以”